医闹,暴力伤医等各种事件频上朋友圈,频上头条,医患关系依然紧张。那么怎么来改善呢?
3月30日,国家卫计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其中,滋事行为制止前不得调解、纠纷责任认定前不得赔钱,引来巨大关注。在此次《通知》下发之前,相关部门已多次就医患关系制定文件和采取行动。从加强医院安防系统建设,到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再到明确六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的处罚定罪依据,一个根本原则就是,以法治手段解决医患矛盾,把医患关系纳入法治的轨道。
现实中,医患关系的恶化,一方面缘于长期以来医疗制度不完善导致的看病难看病贵,如优质医疗资源紧张、医院“以药养医”等;另一方面,也缘于公众对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的要求,看得上病后,更希望能“看得好病”——既要能医好病,也要心情舒畅。在此情况下,培育正常的医疗文化、养成健康的医疗心理,才能慢慢把医患关系拉回轨道。
“医闹”往往在心理上处于一种强势地位,有亲人死亡的家属往往占据着舆论与道德的高点,即便不属医疗事故,医生也难以取得均势,往往只能躲闪了之。医院“花钱消灾”,也就是建立在这种不平衡之上。滋事行为制止前不得调解、纠纷责任认定前不得赔钱的规定,虽然不一定能从根本上扭转这样的情况,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毕竟也会让医生有被支撑的感觉。
现实中,医生遇到大喊大闹的情况,往往都会束手无策。在这样的情况下,制度要得到更好地执行,需要警方及时、有效地介入,也需要院方有预案、有组织地处理。从这个角度看,即便现实不一定总是符合制度的“想象”,但从最开始就让医生有“不服软”的底气,才会让问题的解决朝着“一断于法”的目标前进,而非一赔了之。
从以制度涵养文化的角度看,无论是“滋事行为制止前不得调解”,还是“纠纷责任认定前不得赔钱”,指向的其实都是“私了”。这样的“私了”多了,会助长医闹的行为,让“事情闹大了再说”成为一些人的“路径依赖”。同时,也会让医生心里窝火,久而久之会进一步破坏医患信任,让医患关系陷入恶性循环,更会滋生社会的戾气。
我的朋友圈中,好些当医生的朋友转发最多的,就是各种恶性医闹事件,这折射出医生的群体性焦虑。医生是神圣的职业,让病人尽量享有免于痛苦的尊严,对于医生群体本身,同样要确保他们有免于焦虑和恐惧的尊严。这不仅是为了他们,更是为了我们。
用制度来改善医患关系是一种方法,那么还有什么方法可以改善医患之间的关系呢?
1、强化政府职能
政府应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健全医保体制,加大财政对医疗保障体系的投入,合理分散医疗保险,减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的实际负担;加强对医药生产、流通、销售领域的监管,理顺医疗收费价格,改“以药养医”为“以医养医”,使医院的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诊断、救治、护理、服务等环节,来改善医患关系。
2、患者要尊重医学
由于生命的奥妙,个体的差异,疾病发展过程中的复杂性,医学上还有许多未知领域。不管医学如何进步发达,医生如何敬业努力,总是存在一些遗憾。医患双方都要遵循医学科学的客观规律。医务人员要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行为,以科学的方法来检查、诊断和治疗疾病;患者对医生不要持怀疑态度,因为世界上绝没有一个医生想故意“医死或医坏”患者,那对他自己名誉也无益。相当一部分患者的死亡、残废和功能障碍,是由于不可预料的或不可避免的并发症所致,属于意外情况,患者应接受事实,不要动辄闹到医院或责难医生,这样使得医生胆子越来越小,为自我保护检查越来越细,既不利于医学的发展,也加重患者的治疗费用。
3、医院如何与媒体打交道
遇到纠纷时,医院对媒体如果一味采取回避的态度,会被认为有难以启齿的原因,引起猜疑,而应把为什么发生问题的原因给媒体一个合理的解释。新闻媒体对医疗纠纷与冲突要进行客观的报道与评论,成为沟通医务人员和患者心灵的一座桥梁。
4、畅通医患沟通渠道
医患之间相互依存,医生因患者而生存,医学因疾病而发展,患者生病也要医生救治才能摆脱病魔,恢复健康。医患之间应该成为社会上最和谐的人际关系。医疗机制改革后,打破了过去公费医疗制度,患者对自己掏钱看病要逐渐适应,对受目前医学水平和医生技术水平所限治疗不满意的病例,要予以充分理解。虽然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因素很多,需要从体制上加以统筹解决,但医院不能坐等靠,而应主动有所作为。毕竟患者前来医院是为了看病,不是为了扯皮闹事,而医疗消费不是患者的自主消费,是医生的指导消费,患者相对处于弱势。医生要严格执行和落实医疗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在检查、诊断、治疗过程中多为患者着想,予以人文关怀,使其减轻痛苦,减少负担,绝大多数患者对医生是充满感激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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