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将近,又到了月饼生产高峰期。昨日,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局在官方微博提醒,各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如要委托食品生产企业加工月饼,必须及时到该市市场监管局办理委托加工备案。
据了解,从事月饼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月饼生产许可、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取得月饼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含酒楼、餐馆、综合性商超等),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月饼,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超出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月饼,须依法取得月饼生产许可或办理月饼委托加工生产备案手续。
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单位,根据需要均可办理月饼委托加工生产。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加工食品的,委托双方必须分别到市市场监管局备案,提交双方营业执照和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委托加工月饼的标签标识须按要求标注双方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方的生产许可编号等。消费者购买时,也需认清以上标识。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市监管局将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