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出台。《意见》对医疗服务价格设定、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医务人员薪酬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方向进行了明确,很多举措与每一位医务人员和患者密切相关。
《意见》中明确,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统筹考虑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政策,精准测算调价水平,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此外,价格调整要重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医务人员薪酬有望实现适度增长。对于基层医务人员来说,有助于提高他们的积极性。
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疗联合体为抓手 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意见》提出,要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疗联合体为重要抓手,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明确转诊程序和标准,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批责任制等。对于按规定转诊的患者,在医保报销政策上给予倾斜。
《意见》中还特别明确要发挥中医药服务优势,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政府不再插手医院“内政” 医改推进不力的将问责
此次意见中明确,政府今后将不再插手医院“内政”,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变为行业管理。医改推进不力的地区和个人将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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