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自来水中检出致癌物”的话题成为舆论焦点。
先是10月14日《科技日报》报道了清华大学环境学院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课题组发布的一项报告。报告称,近3年来,课题组从全国23个省44个大中小城市和城镇的155个点位采集了164个水样,包括出厂水、用户龙头水和水源水;测试结果显示,多个城市的水中含有亚硝胺类消毒副产物。
课题组成员称,前期的流行病学研究表明,亚硝胺与中国某些区域的消化道癌症密切相关。随后,有专家表示,亚硝胺是否致癌与摄入剂量有关,而水中亚硝胺含量非常低,因此公众不必恐慌。还有专家提出,自来水中的亚硝胺类消毒副产物不会对健康产生明显影响,而不消毒的危害可能更大。
哪一方的说法更可信,公众很难判断。公众并不掌握“亚硝胺类消毒副产物”的相关专业知识,许多人还是第一次听说自来水里竟然含有这样一种致癌物,因此在面对不同的说法时只能是疑虑重重。
除了疑虑,还有担忧。尽管那一类可被统称为“亚硝胺”的致癌物在自来水中的含量较低,但终身饮用结果如何,恐怕还是未解之谜。众所周知,国外一些地方已经将亚硝胺含量纳入自来水检测标准,理由是因为饮用水涉及所有人群,特别是要考虑到儿童、孕妇和免疫缺陷者等敏感人群。谁都不是“小白鼠”,谁都不愿拿性命去进行水质测试,对于我国自来水水质标准不涉及亚硝胺含量的后果自然会产生担忧。
各方专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非但无法消除公众的疑惧,还会让人怀疑其中是否有人故意混淆视听。在这种情况下,负责制定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国家相关部门应当站出来说话。对于亚硝胺在我国饮用水中的含量到底有多高、健康风险到底有多大、为何不纳入饮用水检测标准等公众关心的问题,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在组织专家进行严密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向公众给出完整、清晰、通俗的解释。
无论现在我国是否需要将亚硝胺含量纳入饮用水检测标准,但即使根据常理也能断定,它终将成为饮用水检测的一个指标。毫无疑问,检测标准得到完善,推动水质提高,这是发展的大势所趋。不可能说,明明知道饮用水中含有致癌物,国家相关部门却一直不对此采取控制措施。另一方面,公众对大气、水等环境公共产品的质量越来越关注,以致空气和饮用水净化设备成为越来越普遍的家居产品。在这样的情势下,公众的关切终将得到决策体系的重视,并最终转化为增进公众利益的公共决策。
可以说,就像PM2.5被纳入我国空气质量监测标准一样,亚硝胺含量被纳入饮用水检测标准只是一个时间问题。既然如此,负责饮用水卫生的国家相关部门就应当对我国饮用水标准升级的方法、投入、时间表等组织研究。而清华大学相关课题组发布报告,无疑是这项研究活动展开的一个契机。(邓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