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消息再度引发中国民众对“乙肝歧视”这一现象的热烈讨论。
2010年2月10日,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这一通知旨在消除民众对乙肝的歧视,还乙肝病毒携带者上学就业的公正。然而,一年后发布的上述调查显示,反乙肝歧视的情况并不容乐观。
这部针对国企乙肝歧视的专项调查报告显示,有63家企业明确表示“乙肝携带者不行,完全不会考虑”或“大三阳不行,小三阳可以”,即对乙肝携带者具有明显歧视行为,占调查总数的35%。
“坚持入职查乙肝是赤裸裸的歧视行为,尤其是在国家已经三令五申的情况下,大多数国有企业还是无所顾忌,表明反乙肝歧视依旧任重道远。”新浪网友heihua表示。
在上述通知发布后,2010年3月17日、2011年1月30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乙肝项目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相继发布。
前者指出,医疗机构在接受教育部门和用人单位等委托,提供入学、就业体检服务时,不得对受检者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后者强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就业体检中,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一律不得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江西求证沃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克赞认为,国家有关部委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作为国有企业应该率先垂范,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然而,一些国有企业在招聘职工时仍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依据,不仅剥夺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机会,也不利于社会文明用工氛围的形成。
对于“逾六成国企入职仍查乙肝”这一现象,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于方强表示,其主要原因是部分法律法规滞后、企业违法违规成本过低、部分医疗机构利字当先。
报告指出,即便企业败诉,赔偿金往往只有几千元,最高的也只有几万元,这对于财力雄厚的国企来说可谓“不值一提”。与之相对应的是,当前反歧视维权的通道仍不畅通,劳动者投诉难、立案难、举证难、胜诉难、赔偿难;同时,劳动者反歧视维权成本太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金。
此外,无良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舍“义”取“利”也是助长此不正之风的原因之一。就在今年1月,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体检中心因违规为多家企业暗查乙肝被处罚。而调查发现,该事件绝非个别现象,一些医疗卫生机构和医护人员为追求经济利益,沦为企业实施乙肝歧视的“帮凶”。
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刘小楠副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应尽快设立一部反就业歧视的专门法律,对就业歧视进行明确定义;尽快设立相关机构去调解就业歧视,让受害人得到救助。
想要将中国社会根深蒂固的“乙肝歧视”现象彻底根除,除立规外,提高民众的社会意识和观念,加强乙肝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同样非常重要。
在热播剧《蜗居》中,有“不洗手,回头得乙肝,找工作都没人要”的台词,既反映出民众对乙肝卫生常识的普遍无知——仿佛手不干净就能感染乙肝,又折射了社会普遍的“乙肝歧视”——得乙肝(携带者)找工作没人要。
“单位或学校会在食堂一起吃饭,完全不检查,如果有传染性,对健康人群是不公平的。”“如果单位录用有乙肝的人后,身体正常的人被传染了,这个责任谁来承担?”……诸如此类的言论在各大网站相关新闻的跟帖中并不鲜见。
医学研究证明,乙肝病毒经血液、母婴及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日常工作、学习或生活接触不会导致乙肝病毒传播。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曾公开表示,政府制定政策,首先要从公共卫生的角度保护绝大多数人的健康,这是决策的基础和依据。如果这种疾病确实通过日常接触可能造成周围人的感染,国家必然会制定严格的限制措施。
世界卫生组织目前推广预防乙肝的策略是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中国也要求,婴儿出生以后24小时之内接种疫苗,越早越好。
中国是肝病高发区,乙肝病毒携带者超过1亿人。中国政府还需要做的是,加大在乙肝治疗研究上的投入,争取早日攻克乙肝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