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成都市民就可享受门诊统筹、大病互助两项新政的实惠了,一个自然年度内,看门诊最高可以报销200元,看大病最高可报销40万元(不含基本医疗保险可报销的费用)。
关键词
大病互助
三类人员可参加大病互助保险
1 参加了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
2 参加了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3 未在成都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参加《成都市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三》且连续不间断缴费的人员
年缴费约200元最高可报销40万元
“大病互助保险是面向全民敞开的,是居民的社会保障,现在已经生病住院的居民也可以参保。”徐洪高透露,大病互助将从4月1日起开始实施,参加了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和未在成都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参加了《成都市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三》且连续不间断缴费的人员都属于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参保范围。
由于市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方式不同,大病统筹的缴费方式与缴费标准也不相同。其中,由单位缴费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不需自己缴费,就可以享受到大病互助保险待遇。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继续享受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不再缴纳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
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为例,今年他们如要参加大病互助保险,只需要缴费200元左右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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