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2025中考时间安排
全省统一命题科目考试日期为6月21日—23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面试及加试
面试、加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颁发面试、加试合格证,并处理遗留问题。面试、加试工作结束一周内,招生学校须将面试、加试合格名册报市招考办。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考生需要面试、加试的专业、内容、时间及要求由招生学校确定,与招生计划同时公布。面试或加试不合格者不准报考相关学校(专业)。
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工作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各区县(市)招考办具体实施。
(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共设4个批次,分别为: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次。
1.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特色普通高中、市级标准化高中及其分校(校区)、综合高中。综合高中包括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沈阳市化工学校、沈阳市电子技术学校、沈阳市工业技术学校、沈阳市辽中区职业教育中心、沈阳市中医药学校等6所学校普通高中班。
(1)特长生:美术(绘画)项目(不含零基础)设5个平行志愿,其他特长生项目设4个有序志愿。
(2)统招生提前批:设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浑南校区)、沈阳市第二中学其中的一所学校。
(3)指标到校生提前批:设4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填报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浑南校区)、沈阳市第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双语校区)4所学校。
(4)统招生(含公费统招生和自费统招生)及指标到校生设15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中除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浑南校区)、沈阳市第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双语校区)以外的其他学校。
2.第二批次:国家及省改革(含省县级职教中心转型)发展示范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
(1)国家及省改革(含省县级职教中心转型)发展示范中等职业学校:设3个平行志愿。
(2)技师学院:设3个平行志愿。
3.第三批次:一般高中、综合高中。综合高中包括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于洪区职业教育中心、康平县职业教育中心、法库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等4所学校普通高中班。
(1)特长生:美术(绘画)项目(不含零基础)设2个平行志愿,其他特长生项目设2个有序志愿。
(2)统招生(含公费统招生和自费统招生):设6个平行志愿。
4.第四批次:一般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1)一般中等职业学校:设3个平行志愿。
(2)技工学校:设3个平行志愿。
5.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3+2”模式)学校按省招考办具体要求执行。
(三)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6月12日至6月17日,考生在网上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考生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必须依据招生计划规定的招生范围和条件填报,否则无效。参加普通高中特长生专项素质测试(评估)并取得合格及合格以上成绩的考生方可填报普通高中特长生志愿,填报的学校、项目必须与取得专项素质测试(评估)合格的学校、项目一致,否则无效。具备国际学生身份的考生填报志愿应为具备接收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否则无效。考生须认真核对由区县(市)招考办打印的考生志愿表上的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家长)共同签字;签字确认后,志愿表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家长)负责。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和监护人(家长)签字的考生志愿表交区县(市)招考办留存备查。
评卷与成绩发布
(一)评卷工作由市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评卷工作办法另行制定。
(二)中考成绩由市招考办统一发布。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报名单位领取成绩通知单。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区县(市)招考办办理申请成绩复核手续。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复核后,反馈成绩复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