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84岁,一个86岁,很难将这样年纪的两个老人和一起凶杀案联系在一起。今年3月19日凌晨,位于常州市武进的某敬老院发生的一起凶案,因为“怨恨”,84岁的俞某用马桶水箱盖将同住的86岁的许某砸死。昨天,武进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俞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这也是今年《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常州首例75周岁以上老年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判例。
深夜,老人砸死室友
今年3月19日清晨6点多钟,武进某敬老院护工小马发现2楼一个房间住着的许某满脸是血,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床单上也好多血,房间的墙上、卫生间里也都有血迹,而同住一室的俞某却不知去向。敬老院随后报警。
许某今年86岁。经法医鉴定,许某系遭他人持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经过调查,警方很快锁定嫌犯为和许某同住的84岁的老人俞某。当天下午,警方将逃至江阴的俞某抓获。
俞某向警方供述称,一开始他和许某关系还蛮好。但是事发前一段时间,两个人因为一些琐事闹得不开心。3月18日晚上11点多钟,许某起床上厕所摔了一跤,躺在地上直喊痛,并喊“老俞帮忙”。俞某将许某扶到床上。许某躺到床上还一直喊痛。而俞某心里则越想越火,就对许某说了一句,“我来帮你减轻痛苦。”说着,他就去卫生间将马桶水箱瓷盖搬下来,朝着许某脸上砸下去。被砸后,许某翻了个身,俞某就又在他后脑上连砸两下。86岁的许某当时就一动不动了。
次日清晨4点多钟,俞某留下一张写着“许某,对你不起,我们一同到阎王爷那讲吧……”之类话的纸条后逃走。
年过75周岁,获刑10年
经司法鉴定,俞某诊断为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而据护工、敬老院的负责人以及两位老人的家属证实,许某有一次生病后,精神状态也不太好,有点说胡话,“说俞某的床上有小姑娘之类的话。”这也是两位老人闹矛盾的原因之一。
昨天上午,因为俞某身体不太好,武进法院决定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俞某所在的武进三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在两名法警搀扶下,俞某在被告席上入座。对公诉人提问,俞某因为有些耳背,不时打断公诉人的话,让对方把话说清楚一点。在最后陈述阶段,俞某请求宽大处理,说他还想出去旅游。
因俞某被鉴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并与受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俞某又是年满75周岁,符合《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年满75周岁不判处死刑的规定。昨天法院一审当庭判决,俞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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