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看到新闻后,气愤之余把这位消费者告上了法庭。近日,经过无锡市南长法院的调解,该消费者愿意向厂家赔礼道歉,并赔偿厂家1元钱。
李先生在某大型连锁超市购买了几袋豆浆,没想到在一包豆浆里倒出了一只小老鼠,李先生大惊失色,赶紧到超市反映情况,并叫上了电视台记者。后来在协调之下,超市赔偿了李先生2500元。然而没几天,电视媒体以“豆浆里喝出小老鼠,3.15维权进行时”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厂家认为李先生的行为已经侵害到他们的名誉,要求李先生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及名誉损失10万元。
庭审期间,厂家向法庭提供了该厂制作豆浆的工艺视频介绍,从原材料到密封袋装的整个生产过程,是在一个封闭的流水线上由机器操作完成的。厂家陈述,在生产流程中有一段成品运输管道比较细,根本不可能允许一整只老鼠通过。而李先生也承认他是在开启后的第二天才发现有老鼠的。
法官进行了分头调解。李先生认为他只是如实地反映了自己所遭遇的情况,面对厂家10万元的赔偿费,他觉得自己有些无辜。法官建议李先生站在厂家的角度进行考虑,了解一下厂家的生产流程,再判断厂家的主张是否合理,最后李先生经过再三考虑,同意向厂家公开赔礼道歉。之后,法官找了厂家的委托代理人进行谈话,厂家表示他们只是为了维护商誉才提起诉讼,如果对方肯赔礼道歉,他们只需要1元的赔偿费。最终在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先生向厂家表示歉意,并赔偿厂家1元钱。
庭后,法官表示,居民提高维权意识是好事,但也不能盲目维权,要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理性维权,而且也要注意维权的方式方法,否则有可能会侵害到他人的名誉,而面临高昂的赔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