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讨要一笔两万元的好处费未果,张红(化名)将视为男友的王树森(化名)逼到树林中后让其脱光衣服,王树森不得不光着身子跑到派出所报警。张红近日也因涉嫌非法拘禁站在大兴法院的被告席上。
被强迫脱光衣服
47岁的张红,离异后独自闯荡京城,靠给别人介绍工程赚取好处费为生。2010年,张红认识了刚刚丧妻的王树森,二人很快走到了一起。2011年,张红为王树森介绍了一个粉刷工程,当时二人口头协议,工程到手后,王树森给张红两万元好处费。眼看工程早已完工,但王树森始终以工程没赚到钱为由,拒绝支付好处费。张红多次讨要未果,二人也因此产生了罅隙。
2011年9月11日的夜里,张红带着三名男子来到王树森在大兴区魏善庄的暂住地,开车将王树森带到一处野地后,向其索要好处费,在此期间对王树森进行了殴打,并多次强迫王树森将衣服脱光。最终,不堪侮辱的王树森瞅准机会,连衣服都顾不得穿,一路跑到派出所报警。
民警随后将张红及几名男子抓获,大兴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张红提起了公诉。
“衣服是他自己脱的”
法庭上,坐在被告人席上的张红梳着齐耳短发,面部略显浮肿。始终坚持自己并没有强迫王树森脱衣服,也没有打王树森。
张红告诉法官,“我和他是那种关系嘛,知道他有时会把钱藏在底裤里。所以第一次是在他说没钱的时候,我就问他敢不敢脱下裤子给我看,然后他自己就脱了。”之后,王树森一直说自己没有钱,张红对他说,如果能脱光衣服绕着魏善庄走一圈,就不要钱了。然后王树森就开始脱衣服,脱一件走一步,后来就跑没影儿了。
否定多处曾经供述
法庭上,张红坚称自己和王树森是恋爱关系,但王树森表示和张红仅仅是“有业务上的合作”。对于王树森的回答,张红不置可否。在回答公诉人的提问时,张红否定了多处自己在公安机关所做的供述。先是否认自己叫来三名男人去找王树森,声称那三人“是路上遇见的”,后又否认自己对王树森有强迫和殴打行为。
王树森并没有来到庭审现场,只是委托法院要回被张红拿走的手机,那是王树森妻子留下来的遗物。
庭审即将结束时,原本一直腰杆挺直、底气十足的张红,突然佝偻起后背,且声音孱弱。随后,张红佝偻着身子,用略带哽咽的声音做完了最后陈述:“我知道错了,我应该用合法的方式解决我俩之间的经济问题。希望法院看在我一个女人在外不容易的份上,对我宽大处理。”
本案并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