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谈艾色变的今天,我们不能歧视艾滋病患者,相反我要关心,爱护艾滋病患者。艾滋病其实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心。据台湾媒体报道,原本就读台湾防务大学的阿立(化名),2012年被验出感染艾滋病后,在学校备受歧视,来年遭退学,台“卫福部疾管署”拟对歧视艾滋病患的防务大学开罚100万元(新台币,下同),已将行政处分书签报“卫福部长”林奏延,一旦开罚,将成为岛内首度因艾滋病就学歧视的案例,也写下歧视艾滋病患开罚金额最高纪录。相关阅读:患艾滋病学生遭退学 高校大学生艾滋病现状调查
台“卫福部”于2014年7月认定防务大学歧视艾滋感染者,要求恢复他的就学机会或和解。但防务大学提行政诉讼,台北高等法院以“卫福部”非教育主管机关,无权撤销退学处分为由,判决“卫福部”败诉,但判决书中强调,“卫福部”得以依照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依法裁处罚锾,并要求限期改善。
阿立一案仍在二审,台“疾管署”除搜集相关案例,准备第三次向“最高行政法院”递状,基于“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第四条,拟对防务大学开罚100万元。“疾管署署长”郭旭崧表示,阿立案是台湾第一例因就学歧视开罚的案子,“我希望也是最后一案。”
台“疾管署副署长”周志浩表示,在行政处分书尚未完成行政程序以前,仍会积极与防务部门沟通,希望防务部门与阿立协商出复学或其他彼此满意、合理的解决方式;但若协商破裂,将进行开罚,限期改善时间内迟未改善,不排除连续开罚。
过去台湾曾发生三起艾滋就业和两起艾滋就医歧视,最高裁罚30万元。周志浩表示,基于行政裁量权与事件情节严重程度,咨询专家做决定。
但行政处分限期改善期限三年,阿立2013年10月遭勒令退学,若今年10月10日前,即使台防务部门与阿立未达成协商,也不能行政处罚。台“疾管署”表示,将争取最短时间与防务部门沟通,期限一到,虽不能罚,将上诉到底。
知识链接:艾滋病如何传播
1.性传播
艾滋病患者的精液和体液中都含有大量的病毒,通过肛交,性交行为,就会传播到另一个人的身体里,一般来说肛交是最容易传染的,所以,劝各位不要为了刺激去尝试肛交,很危险的。
2.血液传播
共用注射器静脉吸毒;输入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血液及血制品;使用被艾滋病病毒污染且未经严格消毒的注射器、针头;移植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组织、器官都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与感染者或病人共用剃须刀、牙刷等也存在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
3.母婴传播
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孕妇,体内的病毒可经胎盘感染胎儿;分娩过程中,胎儿经过产道时接触母体的分泌物和血液等可感染艾滋病病毒;产后艾滋病病毒通过母乳喂养可感染婴儿。
容易感染艾滋病的行为
1.在娱乐场所提供和接受有偿性服务;
2.经常更换性伴侣;
3.一方患有性病时发生性行为;
4.男男同性性行为;
5.与注射吸毒者发生性行为;
6.共用注射器吸毒;
7.到非法采血(浆)点卖血;
8.受感染的妇女怀孕、分娩和喂母乳。
1.预防艾滋病的性传播
洁身自爱,保持忠贞单一的性关系;发生危险性行为时正确使用避孕套;及时治疗性病。
2.预防艾滋病的血液传播
不使用未经检测的血液及血液制品,不吸毒,不与别人共用针具吸毒。穿耳或身体穿刺、文身,针刺疗法或者任何需要侵入性的刺破皮肤的过程,都有一定的艾滋病病毒传播危险。
3.母婴传播预防
艾滋病病毒可在怀孕,分娩或者孩子出生后的母乳喂养过程中传播。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应避免怀孕,如怀孕应人工流产,如果怀孕,产妇在分娩前、后使用抗病毒药物,可降低母婴传播的几率。采用人工喂养,也可减少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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