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老师?“高血压患者不合格”
在广东省刚刚颁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删除了“高血压患者不合格”“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不合格”等标准。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在江苏推行的《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中,高血压依然被视为体检不合格的身体特征。
根据该《操作规程》,“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 千帕(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 千帕(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于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在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中,将被视为不合格。
各方说法
江苏省教育厅:是依据教育部条例
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当时制定此标准,是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在第十三条中,规定“体检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其中必须包含‘传染病’‘精神病史’项目。申请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参照《中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的,参照《高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而在《中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中,记者发现对于血压的认定标准与江苏省颁布的《操作规程》一致。
医生:教师并不属于高血压高发人群
江苏省人民医院主任医师钱医生向记者表示,高血压是世界范围内的常见病症,20%的人群都患有高血压。“目前高血压不能从事的行业也很少,例如高空作业,危险行业作业。”钱医生介绍,从事高强度劳动的人在紧张的工作状态下,血压会变得比平常高一些,但是坚持吃药,是能通过药物降下来的。教师并不属于高发人群。钱医生同时表示,部分行业竞争激烈,也不排除通过设定体检门槛,对申请者进行筛选。“但高血压对心脑血管等疾病有一定的预警作用,能为进一步诊断和治疗提供参考。”
律师:“高血压门槛”涉嫌就业歧视
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工作者常开余则认为,“高血压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完全没有必要, 也不合理,高血压病人照样能上班。而且考教师资格证的人,一般都是20多岁的人,他们血压高,也不会对身体有大的影响,”常开余分析,对于教师职业来说,判断能否从业的标准,一般首先要看工作能力,其次要看能否保证学生的安全,而对其工作胜任度的考察,可以通过从业水平考试,“用高血压作为筛选教师的门槛,是一种就业歧视,很难找到恰当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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