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日前发布通知,要求自9月10日起,浙江省内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要登记购买人姓名、住址以及销售时间、名称、数量等信息。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此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通报,江苏、浙江、山东等省相继发生利用麻黄碱制毒的案例。实名制,不是包治百病的妙药
黄齐超:因为有人利用了感冒药制造冰毒,就将感冒药实名制,这样的逻辑值得推敲。按照这样的推理,农药也可以成为坏人作案的工具,要不要实名制?汽油可以成为坏人纵火的工具,要不要实名制?
退一步说,就算实名制有一定的效果,但给公众带来的麻烦,或许比冰毒更“毒”。倘若僵硬地执行,首先麻烦的是药店和医院,既然是实名制,不是用眼看看就行了,而是要仔细审核身份证的真伪,然后还要登记造册,一一记录下来。接下来被动的还有患者,想想吧,一旦丢了身份证,你连感冒都得不起,这是何等的悲哀!
英洪波:购买感冒药需要实名,听起来就感觉怪怪的,好像这实名制就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不管什么地方都可以使用,仿佛一旦使用了实名制,所有问题都瞬间解决了一样。如果无节制地乱用,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就怕要造成更大的混乱。前段时间,实名购买避孕药已然成为众人的笑料,可见不合时宜的实名制必然被大众抵触。
购药实名制,并非多此一举
凌心园主:感冒药等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成为制毒原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2009年至2011年,全国缴获流入非法渠道的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达120.47吨。这种制毒方式,可以赚取超过8倍的利润。在如此高额利润的刺激下,不法分子会绞尽脑汁寻找药品生产到销售过程中一切可能的漏洞。而现实是,管理相对较松散的零售药店的确已成为了药品管理的短板。何况,购药实名制也并不是中国式的独创,在美国,目前就已经有41个州对此类药品有限售措施,要求作为准处方药对待,购买人需要通过执业药师的许可,并记录个人信息。
我的右手:我国在毒品打击上一以贯之的高压态势已经让境内外不法分子很难获取麻黄碱原料,有些人开始将目光转向合法的含有麻黄碱的复方药品,警方已经破获多起不法分子通过药品零售商店大量采购感冒药进行制毒的案例。由此看来,采取实名制、限购等非常手段,防止感冒药流入不法领域很有必要。
实名制,要保护好消费者信息
Cuilifeng:在这个信息化时代,今天报名参加考个试,明天手机上就能收到社会培训机构的短信;这边家里刚有个小宝宝出生,那边奶粉推销的电话就打过来了……我们到底该感慨当前通讯技术的发达,还是对个人信息的泄露表示无奈呢?其实,刑法修正案中第七项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是,在目前诸多部门都未必能够保护好用户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又怎么能指望路边的小药店就遵守规则,现在买感冒药留下的个人信息,又怎么不让人担心明天手机上又收到骚扰信息呢?真要实行感冒药实名制,保护好个人信息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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