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无食盐准运证的货车从广东将33.38吨无合法手续的无商标“食盐”运往广西东兴,途中被广西警方查获。经初步鉴定,车上“食盐”均为工业用盐,或将用来腌制加工海蜇(一种海产品)。
防城港市警方4日披露,2月28日,防城港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根据情报反馈获知,有一辆车牌号为“桂P-11765”的乘龙牌重型仓栅式货车将装载一批假冒食盐从广东运往东兴,估计于晚上到达。
接报后,警方立即会同盐务管理部门执法人员赶往东兴,在横江公安边防检查站的大力配合协助下,于当晚23时许将途经该站的“桂P-11765”号货车截获,经检查发现该车在没有食盐准运证的情况下装运无任何合法手续的无商标黄色包装“食盐”,总量达33.38吨。经初步鉴定,这些“食盐”全部为工业用盐。
警方通过审问货车司机陈某明、陈某伟获悉,该车“食盐”系应一名自称“化州人”的男子要求,从广州运往东兴市。“化州人”要求他们到达东兴后再联系告知其卸货地点。因收货人不详,一时无法查证“化州人”的具体身份。
据悉,目前正值海蜇的捕捞加工季节,而江平镇是海蜇加工主要基地。警方初步判定该批工业盐主要运往江平镇腌制加工海蜇所用。目前,警方已对该案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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