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少年李某某的新律师,在其博客上发表声明称,要对李某某做无罪辩护。继“轮流发生性行为”,“酒后强奸不叫强奸”后,李天一案再出新词“轮奸陪酒女无罪”。
据知情人透露,李家人从李某某本人口中了解到,案发当晚在酒吧喝酒时,李某某身边并非只有涉案的5人,另外还有李某某的其他朋友在场。从酒吧离开时,女孩并没有反抗,李某某的朋友也就此分道扬镳。在到达酒店后,受害女孩没有明显反抗,且受害女孩“醉酒”状态并不明显。尽管这些细节与多家媒体的报道内容矛盾,但李家人还是认为,这么多人员能在场证明,况且酒店等地也有监控录像。因此,李某某的母亲等人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
李天一家属以原告系陪酒女为由,要求律师为天一做无罪辩护。在一个法治社会,谁都不可以肆意践踏任何人的身体与尊严。所以,受害人是不是陪酒女与是不是强奸没有直接关联,即使受害人是妓女,那么当她不愿意的情况下也是强奸。
作为李天一的律师与其父母李双江、梦鸽,都希望最后的结果是无罪释放,但本案还没有真正的进入对簿公堂的时候,最后这起强奸案,还是要以客观为实事,法律为依据,信口雌黄是没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