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下午,贵州籍农民工张安忠坐在福清江镜镇卫生院病房里告诉记者,“孩子的头都伸出来了,医生在这个时候才叫我们转院,还拿出纸让我签字!”张安忠认为,江镜卫生院的医生在为妻子接生时,没有及时告知生产时的严重程度,才导致儿子夭折。院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对张妻子的生产过程“都是正规的操作”,孩子死因可能是其超过预产期30多天所致。
张安忠将妻子送到江镜卫生院是1月23日凌晨3点40分左右,他妻子姓王,22岁。张安忠称,他曾有一个女儿,在一次事故中不幸丧生。
“妻子怀上孩子后,就非常小心服侍,生怕有闪失。”张安忠说。
妻子住院后,生产并非想象中那么顺利,医生让张安忠叫女性亲属来帮忙。他赶紧叫来两个同村妇女,医生拿着一条毛巾压在产妇肚子上,然后让两个妇女在两边拉,医生则在产妇肚子上按压。
“按到6点左右,医生告诉我们小孩的脑袋出来了,我也隐约看到小孩的头发。”被叫来帮忙的贵州老乡谭礼凤告诉记者。谭礼凤与另一位妇女谭化丽(音)和医生一起,从凌晨4点开始,断断续续按到5点多,到了第二天早上8点55分,孩子终于生了下来,但已死亡。
“生产过程中,医生拿出一张纸叫我签了两回,因为情况紧急,虽不识字,但也只好在纸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张安忠说。记者看到,卫生院出具的一份临时医嘱单上记录了这两次签字。第一次是在4点30分,医生注明是“产妇不配合,若母子意外,责任自负”;第二次是在6点30分,上面注明“因第二产程延长,胎心变化,胎儿宫内窘迫,建议转上级医院手术分娩……”“当时孩子的头都伸出来了,这个时候却让我们转院,要是在路上出了问题怎么办?”张安忠说,“事情发生后,卫生院也没给我说法,找护士,说不知道,卫生院领导也找不到。”
当事医生称,死因可能是“预产期超过30多天”
1月25日下午,江镜卫生院副院长俞俊骆接受了记者采访。“这名产妇曾来卫生院做过B超,当时医生估计胎儿是巨型儿,会有4.25公斤,就建议他们去别的医院。按照我们卫生院的规格,不能对产妇做剖腹产手术,但产妇家属称自己家庭条件不是很好,央求就在卫生院里顺产。”俞俊骆告诉记者,他不是当事医生,最后他让记者电话采访了当天为张安忠妻子接生的林医生。
林医生告诉记者,这名产妇不配合医生,肚子稍有疼痛,便从病床上跳下,自己蹲在地上。“这样随时都可能发生意外,我当时就告诫她,随后叫其亲友过来帮忙。”林医生说,“最让我们难做的是,产妇和其丈夫都讲不清预产期到底是哪一天,后来她丈夫找来B超单,我再通过产妇羊水判断,她的预产期已经超过30多天。”“因为难产,我只好让其家属叫人帮忙,在其腹部用毛巾加腹压力,而我在其腹部借助外力帮助生产,这种做法是很正常的操作。”林医生说,“6点多的时候,我就一直告诫家属,婴儿胎心有变化,需要做胎吸术。”说到这名胎儿的死因,林医生说可能是“第二产程延长”导致的。
副院长俞俊骆告诉记者,林医生从事产科工作近20年,临床经验相当丰富,在操作上是不可能有问题的。“如果家属认为是我们医院的责任,他完全可以通过有关部门申请医疗鉴定。”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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