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嫌疑人张建国在一中院受审,他涉嫌用自制手枪杀害父母、保姆。其父母患脑血栓,常年行动不便。通讯员 李佳 摄
张建国被法警带进法庭时,佝偻着。52岁的他,头发已花白。
法庭上,他承认亲手杀死了自己的父母,和照顾他们的保姆。
他说,这么做是想帮父母解脱,71岁的父亲、73岁的母亲长期患病。
在粥里下安眠药,持自制手枪向头部射击,再用刀扎,2011年2月7日19时许,大年正月初五,他用这种方式向二老和保姆“送别”。
昨天,一中院,张建国因故意杀人罪和非法制造枪支罪受审。
开庭前,张建国曾接受过精神鉴定,结论是他患有抑郁症,案发时处于焦虑抑郁状态,属限制行为能力。
父母先后被查出脑血栓
张建国,北京人,家住海淀区西三旗,他和父亲都是公交系统员工。
据知情人介绍,张建国开过十多年车,卖过三年车票,1995年,因为留长头发被领导训斥,他怒而辞职。
张建国也谈过女朋友,因为家里困难,女友和他分手。
张建国回忆,2007年夏天,他母亲刘某发现胳膊发麻,医院检查结果是脑血栓,虽住了半年院,但半身不能动弹。
祸不单行,两个月后,他父亲也患上这种病,二老今后的生活,都离不开轮椅了。
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张建国,开始雇保姆,一起照顾双亲。
病情较好的父亲,只能靠扶着轮椅一步步挪动,母亲则更严重些。见二老如此,张建国说,他压力很大。
“看电视里的人哭,我妈也跟着哭,我觉得他们过得很痛苦,我也痛苦。”张建国说,一家人聊天时,常常说起死亡,母亲老说“只要死得没痛苦,死了比活着强”。
制作枪支后的杀人计划
按张建国的说法,他想帮二老解脱,并有了一系列计划。
从农贸市场买回粗细不一的钢管、将灯泡砸碎了取出钨丝、买来鞭炮取出火药……2010年,张建国开始自制手枪,他制作一种启动装置,将上述材料组装起来。
试验时,张建国把钨丝连接到适量的火药中,扣动扳机后,钨丝过电发热,就会触发火药,钢珠或钢钉就会瞬间发射。
后经相关部门鉴定,该“枪”射出的钢珠或钢钉,射速达每秒200到300米。
王晓雨是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国的指定辩护人。他介绍,接触张建国时,明显感到他的思维异于常人。他很少说话,做事态度也很消极,讲起制枪经过时总是轻描淡写,就说把自己关在房门里琢磨,开枪试验时,他在房间里包着棉被。
至案发,张建国共制作了十多把枪支。张建国说,考虑到发枪时会有动静,于是他把作案选在过年期间,当时外面都是鞭炮声,枪声掩人耳目。
枪击、刀扎致三人死亡
2011年2月7日,大年初五。
据张建国供述,那天,他用花生、核桃仁熬了一锅八宝粥,把安眠药放入粥里。安眠药是他祖父在世时服用后留下的。
张建国亲眼看着父母将毒粥喝下。
张建国回忆,当晚,父母喝完毒粥就睡下了,他和保姆李某在房里看电视,他佯装要给李某讲故事,骗她趴在床上,趁机开了第一枪。当时李某还没反应过来,摸着头说“拿什么打我”,张建国接着再朝她太阳穴补了一枪,之后用刀将她捅死。
李某殁年48岁,是张建国为父母请的第四任保姆,在张家工作了一年多,并得到春节后就涨工资的承诺。张建国说,对其下手,是考虑到杀了父母后保姆会碍事。
随后,张建国用同样的方式,向熟睡的父母先开枪、再刺扎。
庭审时,他唯一记得的细节是:父亲中枪后呼吸困难,挣扎了十几分钟才不动弹。
据检方指控,张建国在海淀区家中自制枪支14支。2011年2月7日19时许,张建国在家中给父母喝下掺有安眠药的粥,待二人熟睡后,用自制枪支向保姆李某头部射击两枪,又持尖刀刺扎李某三十余刀,后又对父母先射击、再刺扎,致三人死亡。
疑犯弟弟脱身报警
张建国的计划是最后自杀,但他留下遗书后却没这么做。第二天,他给弟弟打了个电话。
据其弟弟回忆,两家人当时住在一个小区,他接到哥哥电话后来到父母家,发现父母、保姆都不在家,哥哥说想跟他做个游戏,“因为以前也做过,就没起疑心”。于是弟弟用电话线把自己绑起来,等着哥哥给他解开。
张建国没解开绳子,而是跪了下来。张建国说,他从当天上午九十点钟说到下午4点多,大意就是觉得父母活得很痛苦,希望日后弟弟能将父母和祖父安葬在一起。这期间,张建国总是说“我对不起你,我没用,我对不起父母,他们活着不如死”。
看到这种情形,弟弟假借让张建国写遗书,趁机逃回了自己家,并选择了报警。当天19时许,民警将在家中的张建国控制。
难以实现的民事赔偿
法院开庭前,张建国曾接受过精神鉴定,结论是他患有抑郁症,案发时处以焦虑抑郁状态,精神状态、辨认和控制能力都受到削弱,属于限制行为能力。
检方认为,虽然张建国有精神障碍,且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但考虑到他杀害的是自己的亲生父母和无辜的保姆,采用射击头部、刺扎胸腹部等方式,可见其主观恶性极深、手段极其残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建议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0至12年。
其辩护人则提出,张建国性格内向孤僻,处世态度消极,在见证父母生活在痛苦中后才作案,其动机有值得同情的成分,考虑其认罪态度好,希望法庭在量刑时留有余地。
昨天,在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席位上,除了被害保姆李某的儿子、丈夫,还有张建国的弟弟,他也作为本案被害人,即张建国父母的直系亲属,向张建国主张民事索赔。本案除刑事部分外,三名被害人的家属提出总计170万元的索赔。
其中,保姆李某家属索赔109万元。据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胡益华介绍,李某来自河南农村,其公公瘫痪在床,丈夫体弱多病,儿子尚在部队服役,女儿患有乙肝,家庭生活很困难。
“死不是坏事,在这儿(法庭)我也要说,人总是要死的!”庭审时,张建国承认杀害了父母,唯一觉得对不起就是杀害了无辜的保姆,希望用父亲的房子作为赔偿。“我很难过,法院认为是我的财产的,我愿全部拿来赔偿”。
按张建国的供述,他愿意赔偿,但他名下没有财产,案发地是以父亲名义租住的公租房。而根据我国关于继承权的规定,张建国在杀害了被继承人后就无法再继承父母的遗产,遗产将由其他法定继承人依法定顺序继承,因此张建国只能用其个人资产来履行判决义务,而这也将成为本案民事调解的难点。
本案未当庭宣判。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