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网络色情误入歧途的一代12岁男孩强奸女生。
一个12岁的男生模仿他在互联网上看到的色情影片,对一个比他小的女生实施了性侵。男孩的辩护律师肖恩·坦普尔顿说,此案可能是“冰山一角”,因为淫秽作品正导致一代青少年形成关于性的“扭曲观念”。
爱丁堡高等法院得知,这个男孩现已14岁竟然可以“不受约束地”登录成人网站,后来强迫一个9岁的小女孩跟他做性爱动作。
法官拉迪·史密斯决定不拘留这名少年,但告诫他不应把色情作品当成性行为的“向导”。
目前,政界正在辩论政府是否应当强制要求互联网提供商采纳“选择性加入”制度。这意味着家长必须清除家里电脑上关于观看色情作品的默认框,从而防止孩子看到成人图像。
律师坦普尔顿告诉法庭,警方问及为什么要那样做时,他的当事人的回答是“受到诱惑”和“觉得自己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