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活熊取胆汁”备受争议的福建归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归真堂”)两年来一直为争取在创业板上市而努力。该公司称,对“活熊取胆汁”不人道的质疑声并未影响该公司产品的销售,至少证明了归真堂熊胆粉是真货。
公开资料显示,归真堂成立于2000年,主营业务为黑熊养殖、熊胆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去年11月24日,归真堂在2013年营销大会上启动了“熊心壮志”这一年度主题,品牌营销目标是“抢占中国高品质熊胆制品领袖品牌”。
然而,归真堂2011年公开上市计划刚一公布,就接连经历了舆论抵制、媒体集体参观、NGO组织介入等几出大戏;目前,该公司又申请中止审查,将自查报告延迟至5月底递交证监会,IPO“熊心”或将再度受挫。公开资料显示,4月3日,证监会公布中止审查的拟IPO企业名单当中,归真堂赫然在列。
本报记者曾数次致电归真堂董秘吴亚,想询问中止审查的具体原因,但董秘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对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资本运营研究中心主任冯鹏程副教授认为,归真堂中止审查更多可能是因为经营问题或财务问题,NGO组织施加舆论压力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证监会发审委更关心拟IPO企业的经营能力等上市资质问题。
上市或面临诸多法律问题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发行审核过程中的“中止审查”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22条的规定执行,该规定具体为,“在审查申请材料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中止审查的决定,通知申请人:(一)申请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对其行政许可事项影响重大;(二)申请人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三)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请求有关机关作出解释;(四)申请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理由正当。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前款情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归真堂的情况应该属于第四种情形,“申请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但是,如果该公司在5月底提交了“自查报告”,IPO是否能一帆风顺?似乎也很难说。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何悦提案称,“活熊取胆”与动物保护初衷相悖,应立法禁止。何悦表示,与熊胆类似的虎骨、犀牛角、麝香制品等行业,近年相继被明令禁止,这既是出于保护濒危物种的需要,也是社会一步步走向文明的见证。
关注公司投融资及资本市场的律师赵志东曾撰文称,我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40条指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另外,根据卫生部文件(卫法监发[2001]267号文),从2001年9月14日起,卫生部不再审批以熊胆粉和肌酸为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尽管现在归真堂已经拿到福建省林业部门的批文,但是“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发行人不得有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赵志东认为,“在活熊身体上开个洞,定期抽取熊的胆汁,企业这种生产行为算不算有违社会公共利益呢?答案恐怕是肯定的。”
替代品或成未来盈利的挑战
关于取胆汁的对象——黑熊,我国相关法律授予了它们二类保护标准,并允许它们被圈养,从而减少从野生环境中对熊的捕杀。1989以来,农场允许圈养和繁殖熊,但是狩猎熊被视为违法。
公开资料显示,归真堂目前有活熊400多头,上市融资后要扩大的项目包括“年产4000公斤熊胆粉”和“年存栏黑熊1200头,年繁殖黑熊200头”等。
归真堂董秘兼副总经理吴亚曾向有关媒体解释,“只要你是在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基础上,利用人工繁育黑熊,合理利用,应该就没有问题,符合这个大的原则。国家对野生动物保护这块有统一的政策。就是说人跟动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样的,人跟动物之间的关系在中国的政策是,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
关于“活熊取胆汁”是否“人道”的说法,黑熊救助所及亚洲动物基金[微博]保护黑熊组织对黑熊的拯救却始终坚持,没有一种引流方式是人道的。
有分析人士认为,从人道的角度,找到“熊胆”药用价值的替代品会更加符合广大民众的心理需求;但对于归真堂公司来讲,“替代品”很可能会对该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形成巨大挑战。
中国药膳研究会的中医药专家刘正才教授表示,“现在我们已经有多种草药替代品和合成药材,它们和熊胆汁的医药作用是一样的,因此现在的中药没有必要再使用熊胆了”。亚洲动物基金和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有关中医研究报告也显示,目前至少有54种草药有与熊胆相似功效,包括蒲公英、金银花、连翘、黄连、菊花等,这些草药的疗效比熊胆更好,而且更便宜。
当然,冯鹏程认为,“熊胆”药用价值存在被替代的可能,但是对消费者产生的“心理效应”却很难被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