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14个批号的“妇炎康胶囊”,这些标示为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妇炎康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0019,规格为:0.5克/粒,包装规格分别为:45粒/瓶、12粒/板×2板/盒、12粒/板×3板/盒),并非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均是假冒产品。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发现这14个批号的该产品后,一律依法按假药查处;对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购入和销售假冒产品的涉药单位,要追查假冒产品的来源和去向,深挖制假窝点,一经发现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的,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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