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9日11时30分,广州杨箕村,村民李洁娥跳楼身亡。50天前,3月21日,她位于杨箕村永巩二横8号的家,被广州市越秀区法院拆除。
李洁娥从五楼跳下来的时候,双臂舒展,伸向天空,呈现一个放松的姿态。
邻居们说,那一刻,她彻底解脱了。
2012年5月9日11时30分,广州杨箕村,村民李洁娥跳楼身亡。50天前,3月21日,她位于杨箕村永巩二横8号的家,被广州市越秀区法院拆除。
杨箕村位于广州大道和中山一路夹角,和寸土寸金的广州CBD珠江新城毗邻,是典型的“城中村”。
这座拥有900多年历史的村庄,曾是广州首个亿元村。很多广州人都记得这里便利的集市、廉价的食物和其间浓厚的市井气息。
在广州,这样的“城中村”有138个。2000年,广州开始“城中村”改造,杨箕村在七年后进入改造名单,2009年正式提上日程,并在2010年加速——杨箕和另外八个村正是在这一年进入广州市重点“城中村”改造之列。
在城市化进程加速的背景下,广州开始“城中村”改造热潮。这种改造的核心,是由集体经济组织主导收回村民宅基地的曲线拆迁之路。
这一“创新性”模式,在实际操作中容易避开法律监管,却会滋生权力寻租空间。不仅仅在杨箕村,广州正在进行的多个“城中村”改造,拆迁和补偿程序均备受争议。
三年来,大部分杨箕村原住民都离开了,曾经挨挨挤挤的民居逐一消失。按照最初计划,杨箕村会在2010年拆迁完毕,以迎接当年亚运会的召开。不过,时至今日,杨箕村仍有十余栋房屋矗立在一片废墟之中,宛如碉堡,其间横亘着积水的大坑和杂乱的荒草。每当暮色四合,万家灯火城市霓虹中,这片旷地仿若黑洞。
黑洞里,这十余栋房屋的主人仍在进行最后的抗拆,李洁娥曾是他们中间的一员,但她最终没有坚持下来。
52岁的李洁娥,被邻居们唤做“娥姐”,透着亲切。多位村民称,李洁娥随和、内敛,曾是留守户中“非常守规矩”的一员。3月21日自家房屋被拆的冲击,彻底击垮了这个瘦弱的女人。
拆迁溯源
李洁娥是杨箕村最后15户未签协议的居民之一。她的家是一栋三层半的小楼,在上世纪80年代,由已故前夫冼传威与前租户(非村民)陈月眉合作建房,但因重建未获政府批准,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被收回后,新的宅基地使用证并未下发。
也就是说,她的房子至今没有产权证明。这种现实下,不可避免地,使得李洁娥的房子在拆迁时间表的压力下成为重点清除对象。
早在2000年9月广州市召开的“城镇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上,市政府就提出了“城中村”改造思路,明确要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整体协调的大都市城镇体系。不过在此后数年间,改造进展缓慢。
2007年,杨箕村、猎德村、冼村、谭村和康乐村等“城中村”一起成为改造对象。到2009年7月28日,一份《杨箕村“城中村”改造征询意见书》(下称《意见书》)下发到了村民手中。据多位村民回忆,这是他们第一次得知要拆迁。
最初,村民们和村官之间发生矛盾,也正是在看到《意见书》之后,对拆迁产生疑问。“得知要拆迁后,我们就去找村里领导要求公布村里这些年来的账目。”5月22日,一位至今仍留守在杨箕村的户主回忆:“最初是希望能通过村里的经济实力自行完成改造。”
这里所说的“村里领导”,是指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街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下称杨箕经济联社)负责人。
杨箕经济联社是全国第一个农村股份制经济组织,最早可以追溯至1987年。经济联社下设经济发展公司,将集体经济折成股份,村民设置人头股、劳动工龄股和发展股,集体经济年终结算,按股分红。
正是杨箕村首开改革先河,拉开了农村集体股份制改革的序幕。
广州“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思路是,将原来的村委会转为居委会;把原来属于农民所有的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将之前由村委会管理的集体经济转为由集体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共同持股的股份公司;对“城中村”进行城市一体化管理,逐步将市政、环卫等纳入城市管理范畴。
在此过程中,经济联社是法定的“城中村”改造主体。实际上,杨箕经济联社没有第一时间回应村民要求,也未公开村中账目。联社董事长张建好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村里虽然有20多亿元的固定资产,但不能全部卖掉去改造杨箕村,“村里没有能力自己改造”。
根据初步测算,杨箕村的改造在20亿元之上,包括拆除与重建,这超出其自身的经济能力范围。引入其他资本似乎成了唯一选择,而政府包办了这个过程。
漫漫抗拆路
2009年8月17日至25日,村民们开始集会、静坐,要求经济联社公布村财政账目。但在8月25日,村民姚杨灯、姚慕嫦、梁伟强和李洪苏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传唤,同年12月11日被逮捕。
尽管四人皆称集会、静坐是自发的,他们并没有“组织”其他村民闹事,但法院最终仍判处四人7-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如此之后,杨箕村的拆迁步入了快车道。适逢2010年杨箕村改造被广州市政府纳入重点改造对象。是年4月16日,杨箕经济联社召集股东代表大会,对杨箕村改造方案进行表决。此次会议应到92人,实到87人,其中同意改造方案的60人、反对的3人、弃权的2人,签字同意的股东代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人数的92.3%。
这次会议直接决定了杨箕村的命运。两天后,杨箕村改造安置补偿方案公布,“拆一补一”的回迁方案出炉。
2010年7月1日,杨箕村正式开拆。两个月之后,杨箕村基本被铲平。李洁娥与部分村民一起选择了留守。
与李洁娥一同留守的村民中,有的村民不同意回迁补偿方案,而是要求将房子作价卖掉;也有村民认为,拆迁补偿方案上只盖有公章,没有法人代表签字,担心日后出问题而不敢签字。
截至2010年12月30日,在杨箕村1416户待改造的房屋中,签约户数为1386户——这意味着,此时尚有30户村民不同意拆迁方案。在这些留守户中,只有李洁娥的情况最为特殊,她甚至说不清楚房子的归属问题。
与杨箕经济联社对簿公堂的过程中,李洁娥提供了一份《合建房屋合同书》,为其前夫冼传威与陈月眉在1985年签订。她以此为凭,主张自己反对拆迁的权利,但法院没有支持这份证据。2011年12月,广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在98%村民已签约搬迁的情况下,为保护大多数人权利,李洁娥应当先行搬迁,交付房屋,拆除改造。
在复杂的法律条文面前,李洁娥显得力不从心。时日久远的纠纷解决无望,期间她常对前来的记者和邻里抱怨,可听者也并没有什么办法。
公开资料显示,因杨箕村改造产生的纠纷案件共有29件,其中法院审理判决生效并已进入执行程序的有13件,剩余的16件诉讼案已经作出一审判决,部分被告已经提出了上诉,目前正在审理中。在这些案件中,“钉子户”已然全面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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