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健康网讯 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从2012年8月至12月中旬,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生产经营秩序,严防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
一是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在生产环节的监管。顺德区局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使用盐酸伪麻黄碱的药品生产企业的检查。11月19日,顺德区局到盐酸伪麻黄碱的药品生产企业现场查阅了该企业近年来购买、使用和存储“盐酸伪麻黄碱”的情况。检查发现,该企业只在研发 “非索伪麻黄碱胶囊”时使用“盐酸伪麻黄碱”。“盐酸伪麻黄碱”的原料、研发的中间体及样品都按有关的规定保存,防盗设施、监控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实施情况均符合相关要求;企业设立“盐酸伪麻黄碱”专用账册,使用的流向清晰,账物相符。
二是加强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在流通环节监管。加大力度宣传新规定,把《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精神下发到各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利用短信平台向药品经营企业发送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事宜4000多条,为药品经营企业依法经营打造基础。多渠道做好流通监督检查,利用省局药品流通监管平台,密切监控辖区内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购、销、存情况,分析数据,保证控制、规范全区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流通环节源头,把好源头关。
三是督促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严格查验购买者身份证件,并登记其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要求企业对购买人身份证号等信息保密,不得作为他用。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及时向该局和公安局报告。检查中发现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能落实销售前核查制度,未发生向不具备经营资质、无合法用途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除个人合法购买外,没有使用现金进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交易,未发现“挂靠走票”、“体外循环”等问题。(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供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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