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发微博称,春节期间他在哈尔滨北岸野生渔村吃饭被宰,10斤四两的鱼结账时成了14斤四两,两桌饭花了1万多元。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发微博的陈岩。
陈岩说,2月9日,四家人共计20人,我们一行从江苏省常州市报团来哈尔滨游玩。随后在导游的带领下来到了哈尔滨松北区的北岸野生渔村进行就餐,当时知道鱼的价格是398元和298元1斤,问题出在了结账上,当时我们两个人看着称重十斤四两的鱼,结账的时候却是十四斤四两,点的另外两种鱼也存在乱写斤两,两桌饭共计花费了1万多元。为此,在结账时与商家发生了不愉快。
陈先生表示,结账时发现店家乱写鱼的斤两,几位老人便与店家理论,突然店里冲出10几人逼我们付账,双方开始拉扯,老人也被打。随后,陈先生报警,民警到店内调看监控录像,陈先生在吧台看监控被店家阻止,头部受伤。陈先生称,民警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大过年的不想去所里,最后只好全额照付买个安稳”。
事后,导游向陈先生一行道歉,表示自己未尽到保护游客的责任。陈先生认为,当晚消费属自费,应照价付钱,但餐厅出手打人没道歉,“提醒大家节假日一定要注意此类情况,避免人身财产损失”。
记者咨询当地多家主打鱼类消费的餐厅,得知鳇鱼每斤售价在80元至100多元不等,此外还了解到当地市场鳇鱼活鱼价为每斤几十元。售鱼者表示,鳇鱼并不是很稀有的品种。“不按斤买的,一份半斤也就60多元”,一餐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鳇鱼无刺、骨脆,最受顾客欢迎,“不知道这家店加了什么卖398元一斤,的确不是常规价格”。
2月14日上午,记者致电渔村订餐电话表示要预订鳇鱼,一名服务员称需直接来店里看鱼称斤,最贵的售价398元一斤。对于陈先生“被骗斤两”的遭遇,该店员称,“现在老板不在,我们都是明码实价,可以放心来店里消费。”随后,记者联系到该店法定代表人马先生,对方称自己只负责订餐,对于被指“高价”和“骗斤两”一事未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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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北调查是否乱定价应
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朱先生说,区内已针对此事召开会议,由旅游局、物价局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实地探访,调查结果将于近日公布。对于野生珍稀鱼类贩卖是否违规、该定价是否符合标准等问题,该工作人员称,一切以调查结果为准,自己并不知情。
昨天晚上6点31分,松北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松北快报”发布消息称,松北区委区政府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对上述网文中反映的问题一一进行核查。调查和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正和所报的旅行社交涉
记者联系上了“天价鱼”事件当事人陈岩。据了解,他是通过常州当地的一家旅行社报的团。陈岩表示,因为正在和旅行社交涉中,所以还不方便透露旅行社具体名称。
据了解,饭钱是由陈先生微信转账到导游手机中,再付给饭店的。据女导游与陈先生的聊天记录显示,她承认饭店存在宰客行为,一直对自己没有保护好团员一事道歉,表示自己是一个“不称职”的导游。
明码标高价是否能免责?
北京律师张新年表示,同一商品在不同消费环境中,售卖价格也会不同。店家若事先标明价格,且不违反当地物价部门规定,消费者自愿接受消费,则不涉嫌违规。在此事中,店家是否违反当地物价部门规定,还要看调查结果。
张新年说,至于网帖所说“缺斤短两”一事,消费者有事前审查义务。消费者若对斤两存有异议,应尽量在宰杀、食用前提出。若事后提出,则难以举证。如果店家确被证实“缺斤短两”或存有其他消费欺诈行为,相关部门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野生保护动物能否售卖?
张新年指出,目前不确定涉事店家当天卖的就是鳇鱼,而且鳇鱼品种不同,需要区分看待。如果所售鳇鱼品种不属国家保护,则可售卖;如果所售鳇鱼品种受国家保护,又需进一步区分是否系野生。
若售卖的鳇鱼为野生,可追究行政责任,数量上达到定罪量刑的标准,甚至可追究其刑事责任;若其售卖的鳇鱼为人工养殖,则不会触犯刑责,但因其标注为野生,在民事上涉嫌消费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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鳇鱼(鲟鳇鱼)学名为达氏鳇,是鲟鱼的一种,主产于黑龙江水域,故乡为黑龙江,身躯庞大,一般体重50~100公斤,大者可达1000公斤,为大型食肉性鱼类。以其寿命长,身体大,食量多,力量强而著称,被誉为“活化石”“水中大熊猫”有淡水鱼王的美称。现仅存于中国与俄罗斯的界江——黑龙江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