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疫苗案的涉案嫌疑人中,有多人在安徽。日前,安徽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发出通知,对该省公安机关初步查获的8件14人涉嫌非法经营疫苗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截至目前,安徽淮北、阜阳、合肥等地检察机关已对其中的4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据了解,上述4人中,1人为向山东庞红卫供货的“上线”,另3人为从庞红卫处购货的“下线”。经查,阜阳市个体经营户张某在没有任何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快递托运等方式从庞红卫处多次购买疫苗,并以送货上门或快递等方式对这些疫苗进行销售。4月13日,阜阳市太和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其批准逮捕。精彩阅读:疫苗事件最新消息:37名问题疫苗涉案人员被控制
淮北某医药公司赵某也是庞红卫的下线,在未取得疫苗经营资格的情况下,自2014年下半年至2016年3月期间,采用客运大巴及物流快递公司托运的方式,从山东省庞衍臣(庞红卫侄子)等处非法购买疫苗,涉案金额共计15万余元。后向淮北市濉溪县、烈山区、杜集区等地非法销售。4月14日,淮北市检察院将赵某批准逮捕。
合肥某医药公司业务员张某在明知庞红卫不具有疫苗经营资质情况下,多次卖给庞红卫多类疫苗。4月18日,张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合肥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阜阳市个体经营户蔡某于2014年8月至2015年4月间,从庞红卫处购买疫苗54次。4月20日,蔡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阜阳市颍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安徽省检察院要求上述8起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涉案地检察机关要指定专人负责,主动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围绕定罪的关键环节,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固定证据,符合逮捕条件的要及时批准逮捕,同时要做好捕诉衔接工作,把好证据关、事实关,要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如发现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线索,要及时移送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进行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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