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有了避孕药,女性可以自己决定生育的时间,对女性来讲是一种人性的自由和解放,也给很多女性带来不必要的痛苦和麻烦,毕竟怀胎10月不是一件轻松和简单的事情,尽管可以怀孕以后进行人流,但是对身体的伤害也很大,还有就是对新生命的不尊重,让一个还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小生命就这样停止,也是一件非常残忍的事情。避孕药很好的帮了女性这个忙,可以让女性和男性一样可以选择自己的事业和生活,而不是成为生孩子的机器。
但是,避孕药是药物,是药三分毒,这些应该是大家的共识,药物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也会带来副作用,而这些负作用就是对人体健康有很大伤害的。现在很多人都会采用紧急避孕药,以为这样可以补救,的确,或许可以阻止怀孕,但是这种紧急避孕药的副作用更大,因此,专家告诉我们,紧急避孕药一年最多使用3次。
所谓的紧急避孕药就是在最急需的情况下使用,一般来讲当女性在遭受意外伤害或因其他原因进行了无防护性生活,或者避孕失败如安全套破损、滑脱以及错误计算安全期等可以考虑服用紧急避孕药物,一般在房事后72小时内有效,如果在服药期间又有性生活那时间要重新推算。育龄期健康妇女排除妊娠后,应在性生活后72-120小时内应用,越早服用效果越好,超过72小时往往失败率较高。
正因为它有强烈的抑制作用,因此,对身体的副作用就越大,所有的避孕药都是在雌激素上做文章,而雌激素是调节一个人内分泌非常重要的激素,一旦被人为的改变和破坏,那就会带来一系列的不好的结果。
紧急避孕药的避孕机制,主要是抑制排卵和阻止孕卵着床,从而发挥速效避孕的作用。一般使用过紧急避孕药的女性一般都会有恶心、呕吐的情况,有的还会出现乳房胀痛、头痛、头晕、乏力等,这些症状一般较轻微,更严重的影响就是月经改变。有些女性甚至可能出现断经的现象。
因此,如果多次服用紧急避孕药容易使月经紊乱,加上少女的一些内分泌生殖器官还未发育成熟,如果服避孕药的话,会对卵巢、子宫的发育都有不好的影响。而最终的影响,则是由于内分泌紊乱,对卵巢造成不可逆的影响,甚至造成卵巢提前“衰老”。也非常容易诱发子宫内膜癌、卵巢囊肿、卵巢癌等。因此,专家呼吁:紧急避孕药并不能作为一个常规的避孕手段,一年使用不应超过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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