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严控“三率”(利润率、期间费用率、流通差率)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布以来,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该征求意见稿将对医药流通行业产生重大影响,也有业内人士希望该意见稿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但记者从7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中国最具竞争力医药上市公司20强暨2010年最具投资价值医药上市公司10强颁奖盛典”上发现,政府对于征求意见稿有自己的看法:流通差价率的控制会使一些不合理费用被堵在生产环节,生产企业现状将由此改变。
企业说,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在严控“三率”当中,征求意见稿对于流通环节的差价率(额)核算标准令企业大呼头疼。
征求意见稿规定,药品按照含税出厂(口岸)价格被分为0元~5元、5元~20元、20元~100元、100元~500元、500元~1000元、1000元~1万元、1万元以上7个档次,对应的最高流通差价率(额)依次为40%、30%+0.5元、25%+1.5元、20%+6.5元、15%+31.5元、8%+101.5元和901.5元。
众所周知,由于自身营销能力的缺陷,国内80%生产企业都采用招商代理制,将药品以市场价的3折乃至2折包给代理商(含大量居间人和一些代理销售公司)。由于底价和市场价存在较大价格空间,代理商在以底价拿到药品后,不遗余力进行政府公关和终端推广,包括给医生高额回扣,最终产品入院并以医生处方形式实现销售。为了“洗出”足够的现金,挂靠、倒票、走票情况相当严重。
广东一位医药企业负责人指出,由于大量不规范行为存在,在整个流通环节利益分配中,百姓没有受益(药价依旧虚高),国家没有受益(税收大量流失),药厂也没有受益(赚取的是极少的利润),医院同样没有受益(医院只获得15%药品加成),可以说是几败俱伤。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牛正乾认为,政府拟严控流通环节差价率,剑指低价进货高价卖出的纯底价代理型商业公司;此外,医药流通中现有的严重的倒买倒卖税票现象也会减少,目前市场上大量存在的开票公司会失去生存土壤。
江西三精易安医药有限公司是一家代理型医药商业,其总经理杨昌顺毫不讳言,在“三控”之下,代理型企业最为被动,要做的调整也会最多。
不过“生意还是可以继续做的”。面对流通差率的严控,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可以通过转变现有产供销之间的结算方式加以应对。牛正乾指出,为了保证公关费用以及医生高回扣,一些药品销售商将从原有的“低进高出高差价”变为“高进高出高返利”,即在保持市场价不变的情况下,商业企业为了获取足够的运作资金,要求生产企业高开票、高返利,把风险转嫁给生产企业。
“在原来底价代理模式下,过票、将钱拿出来在整个利益链条上进行再分配,都由代理商打理;现在是企业高开票,钱怎么拿出来,需要生产企业操心;至于代理商这一块,钱是干净的。”杨昌顺说。记者获悉,在芦笋片事件出现后,为了应对价格部门的检查,四川几家药品生产企业迅速做出调整,把底价都改成了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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