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武汉市工商部门接一市民举报称:小孩在省妇幼保健院出生,期间因病被收入隔离病房,医院规定,新生儿患者必须使用该医院提供的一次性奶瓶,但这些奶瓶质量低劣,可能来路不正。
经过2个多月调查,武昌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摸清奶瓶供货厂家为武汉新银塑料容器有限公司。昨日,当执法人员来到该公司时,公司负责人潘某拿出3份药品包装生产许可证,但这些证件在2008年前后就已全部过期失效。潘某又称,公司在2007年12月提出申请重新审批,但一直没有得到批准。
根据国家规定,生产塑料奶瓶的企业,必须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包装上明示“QS”标志。执法人员介绍,潘某生产的奶瓶没有获得QS许可认证,也没有任何权威检测合格报告,奶瓶上的合格证系其自行打出。
据调查,今年1月11日-5月20日期间,省妇幼保健院共从武汉新银塑料容器公司购进128970只这样的奶瓶,已发到病房128520只。昨日,工商执法人员在该医院新生幼儿病房发现7000只尚未使用完的奶瓶,并现场予以封存,医院当场作出书面承诺不再继续使用。
据调查,这些一次性奶瓶的生产原料是聚乙烯,记者从省质检院了解到,聚乙烯本身无毒,不过在生产过程中往往会添加些有害添加剂,如增塑剂等,此外作为食品用的塑料瓶,必须经过严格的消毒杀菌程序。
工商部门表示,这些一次性奶瓶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他们将组织送检,并将对此案展开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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