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不孕的女子肖红,四处求医终于怀孕了。日前,她面对医生递来的检查报告,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这一次她怀上的竟然是四胞胎……如今,因担心无力养活4个宝宝,29岁的她准备进行减胎手术。
市民观点
记者采访12位市民8人反对做减胎手术
无奈的肖红和朱骏夫妻,或将选择进行“四减二”手术。他们的做法合适吗?昨天,记者随机采访了12位市民,其中8人都反对夫妻俩“减胎”。
反对派
市民程女士认为,肖红应该把孩子都生下来,怀上这四个孩子是缘分,“车到山前必有路,不管以后养孩子会有多么艰难,省吃俭用都要把孩子养起来。何况,现在有不少多胞胎家庭都可以在社会爱心力量的帮助下渡过难关。”同时,程女士也呼吁,在实施低保、生育保险、社会捐款等方面为多胞胎家庭建立一些合理的制度机制。
市民刘先生说,肖红夫妇做出这个决定,也是考虑到自家的经济状况。“可以理解,但是我并不支持。毕竟也是两条生命啊!”刘先生建议,可将4个宝宝都生下来,“如果实在养不活,可将其中几个转送至不孕不育的好心夫妇收养。”
支持派
市民熊先生认为,肖红的做法无可厚非,她的做法是对生命负责。“一个小孩从出生起直至成年,至少要花费几十万元,4个小孩加起来可能近百万元。普通的工薪家庭怎能承受得起?”熊先生呼吁,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制定补助政策,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自然受孕生育的多胞胎家庭提供一定补助,为这些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保障。“除了经济上的补助外,还可从长远角度解除孩子成长、学习的后顾之忧。”
市民王女士觉得,肖红的想法是明智的,同时养育这么多孩子,除了要承担巨大的经济压力外,大人的精力恐怕也顾不过来,与其疲于奔命,不如有所取舍,集中财力人力养育剩下的孩子,让他们健康成长。
专家声音
“减胎” 不符合主流文化
专家表示,女子自然受孕是天生随机性的选择,孕妇理应坦然和理性的对待。“除了母亲因病不适宜怀孕、胎儿患有遗传性疾病,或是有其他可能危及母亲和胎儿生命等的情况外,都不应该打胎。”谭所长认为,孕妇因为养育条件或是家庭背景而选择打掉孩子,在道义上是不符合主流文化和主流意识的。
“虽然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多胞胎的补助政策,但求助于社会爱心人士,靠整个社会的力量解决多胞胎家庭经济上的困难也是可行的。”谭所长如是说。
(责任编辑:徐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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