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7岁少女在卫生所输液之后死亡,这是继今年好几起输液死亡事故之后的一起。输液过程为何会致死?卫生部门已经介入调查。静脉输液很是常见,但是这么常见的输液,如果不注意,也会导致一些医疗事故。
输液引起的死亡事故,在今年就发生了几起。在1月份的时候,江苏一名幼儿输液死亡;在3月份的时候,一名男子因胃疼去输液导致死亡;近日,一名17岁少女卫生所输液死亡。静脉输液虽是常见的一种治疗方法,但也要注意,静脉输液容易引起的一些医疗事故。
17岁少女卫生所输液死亡
5月1日,虎门17岁的女生林某华前往该镇一家卫生所看病,输液时出现不适,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东莞市、虎门镇两级卫生部门均介入调查。
据林某华的亲人吴先生介绍,5月1日,东莞市纺织服装学校学生林某华感觉身体有些不适,在父亲的陪同下,前往虎门新湾宏业卫生所看病。卫生所的医生给林某华作了检查后,便给她开了些药。护士给林某华输液不久,林某华便出现不适。卫生所医护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南栅医院的120急救人员赶到该卫生所时,发现林某华已经停止了呼吸与心跳。
事发后,林某华的父亲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介入调查。
前日,虎门卫生监督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调查,虎门新湾宏业卫生所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经营日期从2014年8月起至2019年8月结束。其法人代表吴某是虎门新湾社区原来的乡村医生,事发当天为林某华治疗的医生岑某和护士冀某分别来自广西凌云和河南邓州,两人均有正规的执业医师证。精彩阅读:黑诊所输液死亡 为什么输液会致死?
警惕:静脉输液可能引起哪些医疗事故?
静脉输液是指将无菌药液自输液瓶经输液管通过针尖输入到静脉。静脉输液不遵守静脉输液技术操作规范,导致患者死亡、伤残、器官损伤、严重功能障碍者,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静脉输液引起医疗事故常见于下列情形:
1、未正确掌握静脉输液的适应证/禁忌证
静脉输液前,应认清静脉输液的适应症与禁忌症。
适应证为:输入药物,治疗疾病;补充营养,供给热能;纠正水和电解质失调,维持酸碱平衡;增加血容量,维持血压;利消肿。
禁忌证为:不能经静脉途径给药的药物或输注的液体。静脉留置针适用于需长期输液者,静脉留置针材料柔软,不会对所留置的血管造成伤害;保护血管,减少病人因反复受穿刺而造成血管的损伤以及精神上的痛苦;为抢救提供有效的治疗通道。违反上述技术常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2、输液前准备不充分
静脉输液前应做好输液前的准备工作。如患者输液前应排尿,避免输液中上卫生间;准备好输液溶液(遵医嘱备药液)、注射盘、瓶套、开瓶器、小垫枕、止血带、胶布或输液贴、输液架,必要时备小夹板、绷带、约束带等一般用品,以及输液器、纱布、备用针头,必要时备留置针与静脉帽等无菌物品。未做好上述准备工作,匆忙输液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3、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静脉输液前应做好输液前核对工作。认真核对药物(药名、浓度、剂量和有效期),检查药瓶有无破裂,药液是否混浊、沉淀或絮状物等。还应将用物携带床边,核对床号、姓名,向病人解释,以取得合作。未认真执行“三查七对”,输错病人;未仔细检查药品与液体质量,输入不合格液体,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4、未遵循长期输液或给昏迷患者、小儿输液的特殊技术要求
对上述患者,需根据病情、输液量、年龄及合作情况选择静脉。需长期输液者,注意保护和合理使用静脉,一般从远端小静脉开始,并有计划地使用,必要时使用静脉留置针。昏迷者、小儿不合作的病人可选择头皮静脉输入,四肢输液时可用夹板固定等适当约束。病人有周围循环衰竭,四肢静脉不易穿刺者,可采用颈外静脉、锁骨下静脉、股静脉穿刺输液。未遵循上述操作常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5、未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注射前,要求用2%碘酊和70%乙醇或仅用3%络合碘消毒瓶塞,根据医嘱加入药物,并且消毒注射部位的皮肤。未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并发感染,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需24小时连续输液者,每天更换输液瓶和输液器。否则,造成院内感染等严重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6、不遵守操作规范,导致空气栓塞
静脉输液前,要将输液管内气体一次排尽,不能留有空气。输液前应检查输液器各连接部是否衔接紧密,不易滑脱;并要排尽输液管及针头内空气;药液滴尽前及时更换溶液瓶;加压输液时,不得离开病人;输完后及时拔针或封管。未严格执行上述技术操作规范,导致空气栓塞,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认定为医疗事故。
7、药物严重外渗未及时处理
静脉输液,在见有回血时,才能放松止血带和调节器,开始输液。在头皮内静脉输液时,注射如误注入动脉,则回血呈冲击波,推注药液阻力较大,且局部迅速可见呈杈枝分布状苍白,有的病儿出现痛苦状或尖叫。输液过程中应加强巡视,耐心听取病人的主诉,严密观察注射部位有无肿胀,针头有无脱出、阻塞或移位,输液管有无扭曲受压,输液速度是否适宜以及进行处理,否则引发严重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8、输液过快
注意控制输液速度。根据病人的年龄、病情、药物的性质调节滴速:一般成人40~60滴/分,儿童20~40滴/分;年老、体弱、婴幼儿、心肺疾患者输液速度宜慢;高渗盐水、含钾药物、升压药输入速度可稍快。头皮内静脉输液按病情和年龄调节滴速,一般不超过20滴/分。输液过快,造成病人心衰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9、未注意配伍禁忌
静脉输液应根据病情需要,有计划地安排输液顺序。若需加入药物,应注意配伍禁忌,使之摇匀,检查清晰度,若为刺激性强的药物应确知针头在静脉内方可使用。违反药物配伍禁忌,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10、未履行告知、协助义务
静脉输液时,医务人员应协助病人摆好体位,冬季勿暴露注射肢体,以免着凉。嘱病人如发生溶液不滴、注射部位肿胀或全身不适等情况及时告知,以便处理。未履行上述告知、协助义务,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11、未按规定做好记录
静脉输液时,护理人员应在输液卡上记录所输液体时间和滴速并签名,将卡挂在输液架上。未按规定做,导致输错液体或病人,引发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12、未按规定使用静脉留置针
使用静脉留置针时需注意,固定要牢固,避免过松或过紧;注意保护有留置针的肢体,在不进行输液时,应避免肢体下垂姿势,以免由于重力作用造成回血堵塞导管(对能下地活动的病人,避免在下肢留置);每次输液前后,均应检查穿刺部分及静脉走行有无红、肿,询问病人有无疼痛与不适。如有异常情况,可及时拔除导管进行局部处理。对仍需输液者应更换肢体,另行穿刺。未遵守上述技术规范,导致患者不良后果的发生,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责任编辑:苏娇蓉)
偶尔性的早射是正常的,最担心的就是经常性早射,这就情况就是早泄了。下面来看看早射的分类。
男人碰到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被人戴绿帽子,由此也形成了很多相关的语句。那么,关于绿帽子的经典语句你了解多少?
躺下两个腿不能同时向上蹬直是什么原因呢?...
三级甲等
电话:(0734)8358185
未知
电话:010-63501188
三级乙等
电话:0592-6203456
三级甲等
电话:010-69156114
二级甲等
电话:0662-336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