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率先启动全面医改,广东也快了。据3月29日省政府正式印发的《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今年上半年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各地市出台相关方案,7月前全省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
今年3月底召开的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了医药改革的重要政策,其中包括行业最关注的两票制、医药分开、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等。目前,国家制定了医改试点省11个,广东省未被列入试点省。国家要求,目前还没有实行取消药品加成改革的地级及以上城市,7月底前要出台实施方案,9月30日前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务必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这意味着,10月1日之后,全国所有公立医院都要取消药品加成。
据悉,我省珠海、中山、东莞三个城市被列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的医改步伐丝毫不会落后。根据3月底最新出台的《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今年上半年全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各地市出台相关实施方案,7月前全省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15%加成。
“广东力争2018年医疗费用增幅不超过9%,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人均门诊费用增长率、人均住院费用增长率不超过9%;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人均门诊费用增长率、人均住院费用增长率不超过7%;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27%以下。”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说。
广东医改现状
广东药品近几年已实现阳光采购,全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竞价交易,在集中采购管理原则上,允许委托议价、自主联合议价、跟标采购、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
在医保改革方面,广东拟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方式。在分级诊疗上,不仅签约的家庭医生可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全省还将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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