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26名患者在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因为使用问题眼用全氟丙烷气体,部分患者因此单眼致盲。近日,媒体再次报道,还有59名患者在北医三院使用了同批次的问题气体,除一人视力仅为0.01外,18人已经单眼致盲,其中最小的95年出生仅仅20岁。
这则旧闻掀起了舆论中的不平,也披露了这起医疗伤害事件中更多的信息。药监局已经对药企进行了罚款处理,受害者几无复明希望,其赔偿事宜尚未得到妥善处理。卫计委也在开会研讨此事。而迄今为止,导致问题气体致盲的原因仍未查清楚。
查清楚问题气体致盲的真正原理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生产企业是该种眼科手术用医疗器械的国内唯一生产商,只有查清楚、透明公布才能消除恐慌。退一步说,从受害者赔偿角度讲,也可以根据原因的性质来提请赔偿。这是对业者与患者都是极关键的事。
而这关键的原因查证,似乎久拖不决。央视前调查记者王志安在微博上透露:“此事的核心在于临床试药的监管环节出了问题,厂家用国产原料替代进口原料分装,应该重新进行临床试药,但是,没有做。这件事医院和患者都是受害者,作恶的是企业和监管部门,就是草菅人命。”
假如王志安的调查所言是实,就可以理解各方眼下所采取的态度。药监局的说明是同批次问题气体量少,导致后续的检测试验无法展开,问题气体中的杂质无法确认,要求企业搞清楚。而企业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透露原料商,“辩白”就此陷入僵局。
商业秘密被涉事药企当做“挡箭牌”,并不能成立。人们追问的并不是全氟丙烷的生产配方与制作工艺,而是质问那个导致患者集体致盲的问题气体的“杂质”是什么,它来自哪个环节,又因何原因生成。原料供应商和生产企业都有诚实的责任开诚布公。
问题气体致盲事件一开始被发现上报,生产企业回收了8600多盒同批次问题产品,样本量比药监局掌握的要多得多,足够做实验室鉴定。而且在十个多月的时间里,问题一直被掩盖,这也就很让人担忧那种致盲“杂质”是否在掩饰什么更紧要的东西。
易言之,问题气体致盲到底是某个批次产品的原料问题,还是临床试药的程序疏忽,除非有正面的澄清,否则这个悬疑就挥之不去。患者、医院、药监局、药企等利益方中,医院说手术操作没问题,药监局说样本不够用,药企有商业秘密,只有致盲的患者无所依附,最无助。
给致盲患者一个彻底的交代,而不是举出商业秘密这个挡箭牌,仍是包括患者在内的公众希望看到的处理方向。而要破除药企不恰当地拿商业秘密作为推卸责任的错误举动,舆论追问道这个地步,几乎没有余力可用。药企的管理部门理应有积极作为。
食安与药安,是关系国民生命健康的永恒主题。但从今年以来的问题疫苗、问题奶粉、问题气体致盲这类事件看,我们的食安与药安存在着许多令人担心的缺陷,而且这种缺陷分布在生产与流通各个环节,商业利益与监管责任纠缠在一起,搅动国民安危。
国务院调查组日前公布了问题疫苗的第一批处理结果,数百人受到撤职与降职处分,这说明调查的重心又已经回到了行政问责上来。食品药品的特点,注定它们的生产问题必定与监管问题相伴而生。令人信服地调查及处理问题气体致盲事件,也应该沿用国务院的这个思路。令狐卿(搜狐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