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江苏两地出现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导致失明的新闻受社会关注。新京报记者获悉,2015年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评价中心曾对该事件做了调查报告,报告称高度怀疑全氟丙烷引起毒性反应。(新京报网4月14日)
究竟有多少人因注射了“问题气体”而导致失明?澎湃新闻目前统计得出,该批次眼用全氟丙烷气体不良反应患者数量,仅南通大学附院和北京三院就分别达到26例和45例,共计71例患者。这些患者中不仅有年近古稀的老人,更有在大城市中辛苦打拼本该满是希望和朝气的青年,失明带来的不便和心里的伤痛可想而知。
到医院看眼疾却因注射了全氟丙烷气体而导致失明,如此严重的医疗事故让很多人心里恐慌。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公众最想知道的是注射问题产品后导致患者单眼失明的有害物质究竟是什么,全氟丙烷气体到底合格不合格?问题产品流入市场前,天津市食药监局又是如何把关,履行自己职能的,监管有没有“失明”?推荐阅读:食药监回应问题气体:无法确认样品中杂质
“问题气体”是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2015年5月1日、6月1日北医三院共购入批号为15040001,规格15毫升的全氟丙烷气体共110盒,检验结果为含量为99.8%,全部合格。但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检验报告认定,该公司批号为15040001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样品中的全氟丙烷含量不达标,分别为69.64%和86.8%,这远低于99.5%的国家标准。那么“全部合格”的检验究竟是怎么得出的?为何两家单位检测结果不一致?
厂方坚称产品合格,是厂方内部检测标准存在漏洞,还是有其他原因?事关患者眼睛的大事,截至目前距离事件发生已经整整十个月了,厂方、药监部门、专家调查组近一年的调查,始终没能公布结论,这让患者和公众怎能不恐慌,还要多少眼睛才能换来问题的真相?
问题产品流入市场,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问题气体”究竟流向了我国哪些省市地区的哪些医院,未来国内眼用全氟丙烷气体产品的质量安全谁能保证?这些疑问相关部门应尽快查清真相,消除公众恐慌,给失明患者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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