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如下:
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
一、医院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护理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2.院领导定期进行行政查房,及时听取意见,采取改进措施,提高护理服务水平。
(二)制订并落实工作方案。
1.根据医院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工作方案,有明确的进度安排,各有关部门职责清晰、分工协作。
2.工作方案能够有效落实。
(三)加强培训工作。
1.全院各部门和医务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的目的、意义、工作实质和具体措施等。
2.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相关文件、规范,组织开展全员培训,使护理管理者和护士充分认识改革护理工作模式的必要性,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
(四)加强宣传交流。
1.加大宣传力度,在全院营造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的活动氛围。
2.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在全院推广,让更多患者受益。
二、临床护理管理
(一)健全并落实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护理工作规章制度,制订并落实疾病护理常规和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及标准。中医医院和开设中医病房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认真执行《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
2.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护士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护理质量考核标准,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探索实施护士的岗位管理。
(二)落实护理管理职能。根据《护士条例》和医院的功能任务,建立完善的护理管理组织体系。护理部对护理工作质量和护理人员进行管理,并具备相应能力。
(三)合理调配护士人力。
1.护理部能够根据临床护理工作需要,对全院护士进行合理配置和调配。护理部掌握全院护理岗位、护士分布情况。
2.科护士长、病房护士长可以在科室、病房层面根据工作量调配护士,体现以患者为中心。
3.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建立机动护士人力资源库,保证应急需要和调配。
(四)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
1.根据护士工作量、护理质量、患者满意度等要素对护士进行综合考评。
2.将考评结果与护士薪酬分配、晋升、评优等相结合。
3.护士的薪酬分配向临床一线护理工作量大、风险较高、技术性强的岗位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三、临床护理服务
(一)病房管理有序。
1.病房环境安静、整洁、安全、有序。
2.不依赖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陪护率明显下降。
(二)公示并落实服务项目。
1.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标准、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在病房醒目位置公示并遵照落实。
2.患者的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相符。
(三)护士配备合理。
1.依据护理工作量和患者病情配置护士,病房实际床位数与护士数的比例应当≥1:0.4。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
2.一级护理患者数量较多的病房,护士配置应当适当增加。
(四)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
1.病房实施责任制分工方式,责任护士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履行基础护理、病情观察、治疗、沟通和健康指导等护理工作职责,使其对所负责的患者提供连续、全程的护理服务。
2.每个责任护士均负责一定数量的患者,每名患者均有相对固定的责任护士对其全程全面负责。
(五)规范护理执业行为。
1.责任护士全面履行护理职责,为患者提供医学照顾,协助医师实施诊疗计划,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及时与医师沟通,对患者开展健康教育,康复指导,提供心理支持。
2.临床护理服务充分体现专科特色,丰富服务内涵,将基础护理与专科护理有机结合,保障患者安全,体现人文关怀。
3.按照《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要求,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中医病房临床护理服务充分体现中医药特色优势,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专科护理,配合医师积极开展中医护理技术操作,提高中医护理水平。
(六)护士分层管理。在实施责任制护理的基础上,根据患者病情、护理难度和技术要求等要素,对护士进行合理分工、分层管理,体现能级对应。
(七)护患关系和谐。
1.责任护士熟悉自己负责患者的病情、观察重点、治疗要点、饮食和营养状况、身体自理能力等情况,并能够及时与医师沟通。
2.患者知晓自己的责任护士,并对护理服务有评价。
3.护患相互信任支持,关系融洽。
(八)合理实施排班。
1.兼顾临床需要和护士意愿、合理实施排班、减少交接班次数。
2.病房排班有利于责任护士对患者提供全程、连续的护理服务。
(九)简化护理文书书写。结合专科特点,设计表格式护理文书、简化书写,缩短护士书写时间。
(十)提高患者满意度。
1.定期进行患者满意度调查。调查内容客观,调查资料可信度高。
2.了解患者对护理工作的反映,听取患者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采取可持续改进的措施,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
(十一)护理员管理使用(适用于有护理员的病房)。
1.建立完善的护理员管理制度,严格限定岗位职责。
2.护理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协助护士完成非技术性照顾患者工作。
3.护理员不得从事重症监护患者和新生儿的生活护理,不得从事护理技术工作。
四、支持保障措施
(一)改善护士工作条件和待遇。
1.落实《护士条例》中规定的护士合法权益。
2.充实临床一线护士数量,稳定临床一线护士队伍。临床一线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95%。
3.提高临床一线护士福利待遇,实行同工同酬。
(二)完善支持保障系统。
1.建立健全支持保障系统,形成全院工作服务于临床的格局。
2.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病房护士从事非护理工作,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