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在手术室外等媳妇剖腹产抱孩子的王先生,稀里糊涂地被叫到手术台上做了痔疮手术。29岁的王先生至今还在纳闷:本来在手术室外等媳妇剖腹产抱孩子的,怎么就稀里糊涂地被叫到手术台上做了痔疮手术。
(图片来源:凤凰资讯)
手术室外等媳妇剖腹产 男子莫名被叫去做痔疮手术
8月9日午后,天气闷热,29岁的小王趴在沈阳浑南医院(医院楼顶挂着“浑南新区医院”大字)3楼的病房里呻吟着。
小王跟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大概是8日下午一点半,我媳妇因为剖腹产被推到医院5楼的手术室。事后我才知道,这是医院唯一的手术室,里边有一间大的手术室,当时是给我媳妇做剖腹产的;还有一间稍小的手术室,当时正用来给患者做痔疮手术。但当时我不知道手术室里具体的情况。我妻子被推进手术室后,我在手术室外的座椅上等着,这期间我没看到医护人员和患者进出手术室,手术室外好像就我一个人在等候。我全神贯注地看着手术室,焦急地等待着我妻子剖腹产的消息……大约过了40分钟后,手术室一位医护人员开门后向我摆手示意我进去,好像还说着什么,因为声音小,我也没太听清。我合计着,可能是让我进去帮忙,我妻子手术应该结束了。哪知道,进到手术室后我没看到媳妇,医护人员让我脱裤子,我感觉奇怪,问‘怎么还脱裤子?’医护人员回答,让你脱就脱吧。我琢磨着,怎么媳妇生孩子还用丈夫脱裤子上手术台配合吗?也许是我知道的少,问多了怕人笑话咱无知,那就按医护人员说的办吧……”。
小王回忆这段经历时也觉得整个过程“不可思议”。
直到下了手术台才知道自己被做了痔疮手术
小王说:直到他下了手术台后,才意识到自己被做了痔疮手术。“医护人员给我丈母娘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我的痔疮手术做完了。我丈母娘听得一头雾水,一再问,我女婿等我女儿剖腹产手术的,怎么就做了痔疮手术啊?他有痔疮吗?”
就在小王做痔疮手术的时候,他听到婴儿的啼哭声,他欣喜地想下手术台去抱孩子。“但等我下手术台时才感觉到,走路费劲,屁股火辣辣地疼,而且越来越疼,应该是麻药劲过了……”小王回忆。
看到媳妇和孩子平安,小王高兴;但被人做了痔疮手术,实在是莫名其妙。“我想向医院讨个说法。院方答复我,确实弄错了,应该做手术的那个人随后才做的手术;院方认为我真的有痔疮,所以给我做了……院方愿意赔偿5000元息事宁人……”。
记者看到,小王的病床的床头卡上写着“诊断:内痔……入院日期:2016年8月8日。”对此,小王及其家人认为,自己还真不知道自己有痔疮。
在小王的家人和朋友看来,他是一个过于朴实,也许正是因为这些沟通的不畅造成了误解;但不管怎样,医院的管理不致连手术对象都弄错吧!
院方认为双方都有责任, 为什么不问一声?
得知小王被错误做了痔疮手术后,小王的亲属们赶来探望和向医院讨说法。
院方与小王家人的谈判从8日晚开始谈到次日凌晨;院方表示在9日上午将开会研究处理意见,9日14时给小王一个答复,但在约定即将到达的时刻,院方通知小王答复还得推迟。
9日15时后,记者来到沈阳浑南医院办公室时,相关领导和医院的法务仍在研究该如何处理小王的事情。
院方承认,手术对象确实错了,但这个错误双方都有责任。作为门诊手术,院方已经走完了本来要做手术的患者所有手术流程。
医院的法务解释,之所以是双方的原因,是因为小王也是成年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医生给你做手术时你倒是问一声啊!怎么就糊里糊涂地跟着做手术了呢!医院的法务还打了个比方,“比如说你去ATM机取钱,你还没等取呢,ATM吐出钱来,这钱你能拿吗,拿了那就要负法律责任的……”医院的法务还强调了一点,小王确实有痔疮,而且做了手术后也没有给他造成实质性的不良后果。
截至记者发稿时,小王仍躺在病床上休养,他想去照顾媳妇却做不到,“真是干着急啊!”
目前,当事各方正在等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六点疑问:没有在手术前签字,院方如何核实身份?
针对该事件和记者初步调查的情况,事件浮现出几点疑问。
一、如医院所说,既然医院有一套完整的手术管理程序,且事发时也严格地走完程序;那为什么该做手术的人没做,而不想做手术的人做了,而且小王也没有在术前通知书上签字。小王亲属与院方交涉时,曾拿到一份《门诊手术工作流程》,其中第一条和第三条分别写着:“写好门诊病历,做好术前交待,并要求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字”;“核实身份”。家属认为,按照相关流程,应先交款后手术,但实际上那个本应该手术的患者交款时间比手术时间竟晚了近2个小时。对此,小王家属表示,目前对院方提供的材料仍抱有怀疑态度。
二、按医院所说,医院至少应该有术前检查、诊断和手术实施方案等;那该做手术的人病情和小王的可能一模一样吗?如果不一样,比如有内痔、外痔和复合痔的区别,那发现小王的情况与手术预案不同时为什么没有终止手术,哪怕是多问一个问号呢?
三、院方说小王有痔疮,但术前没有检查和诊断,即便有手术时发现,那术后又怎么能证明小王的痔疮真实存在呢?
四、小王被阴差阳错地做了手术,到底在哪一个管理关节上出了错,相关责任人应该负哪些责任?
五、院方是否在术后提出赔偿5000元的和解意见,如果确实提出过,那么这5000元的依据是什么。
六、医院手术室同时安排剖腹产和痔疮手术是否合理,是否考虑过手术同时进行时如何区分患者及家属,也就是说怎么才能不出现小王的这样的错误。
对此,院方表示也正在调查之中,医院也在积极与小王协商解决方案,等相关问题水落石出后会给记者一个较为全面的答复。
律师说法:院方应按照规范在术前确定患者身份
小王家人就此事咨询了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律师要求他们保留好证据。
律师告诉记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这件事中,涉事医生明显违反了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并给小王造成了一定后果。院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家属回忆,院方曾向家属解释说,门诊手术和病房手术流程有所不同,且使用的是微创手术。然而,小王拿到的病历并不完整,即便是那个应该做手术的患者所拿到的资料也仅仅是一个病历本、两张收费单。
王金海律师说,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
依照《执业医师法》第26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对于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赔偿患者的损失外,根据《执业医师法》第37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王金海律师认为,无论微创手术是否属于常规手术范畴,院方都应该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将手术时间、内容、结果和今后是否存在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
亲属讲述:当事人在沈务工多年,不善言辞
在采访中,很多人在惊叹小王离奇遭遇的同时也在问,小王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记者在看到他时第一句话便说:“怎么遭遇这件事时没吭一声呢。”
小王不好意思地笑了,随后委屈地说:“媳妇剖腹产生孩子,我全部的精力都放在她身上了。而且在我媳妇进手术室后手术室的门没有人再出入过,直到那个穿手术服的医护人员示意我进去时,我都认为这事是和我媳妇生孩子关联的。医护人员让我脱裤子时,我也怀疑了,但护士让我赶紧的,我以为这也是配合媳妇剖腹产的流程。直到下了手术台才意识到错了。总的来说,就是阴差阳错。”
亲属告诉记者,小王为人厚道,和媳妇在沈阳务工多年,确实不善言辞。此前,小王陪媳妇曾来医院孕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