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福州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做好H7N9禽流感参保患者医疗保障优惠待遇工作的通知》,自4月1日起,福州市H7N9禽流感参保患者因急救、抢救需要所发生的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可纳入医保可支付范围,确保参保患者及时得到救治,减轻其个人负担。
此外,参保患者在二级、三级医院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予以支付。例如,患其他病症,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的成年人,在三甲医院(不含专科)治疗,起付标准是800元,报销比例为55%,而患H7N9,在三甲医院治疗,则按照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支付,即起付线为150元,报销比例为85%。
此外,参保患者在统筹区内发生的医疗费用除按原医保政策实时刷卡结算外,其他符合规定的优惠待遇给予手工报销。具体办法为:参保患者出院后持住院发票原件、出院小结及费用汇总清单至医保中心办理。(海峡都市报5月7日第A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