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然而食之安全,谈何容易!近来国内粮价涨声一片,甚至创出历史新高。出于利益驱使,个别粮食经营者不讲良心道德,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大发不义之财。记者最近在东莞各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调查,揭开了大米中暗藏的玄机:一袋袋爬满米虫、发黄且发霉的大米经抛光,掺入好米,冒充“品牌大米”重新封包出厂,流向广东全省各地———大包装的米大都销到珠三角的企业,小包装的米则上了居民家庭的餐桌。(8月15、16日《羊城晚报》)
此次媒体曝光的“霉大米”,一是规模生产,产量惊人。一个中等加工厂每天即加工50吨霉大米;二是粮食批发市场几近集体沦陷,据称东莞市场上有近六成包装大米存在假冒掺杂情况;三是明目张胆、无所顾忌。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挂羊头卖狗肉,在东莞市的各大大米市场早已是公开的秘密。真是触目惊心!
经过抛光的霉大米,表面光滑、白净,一般人根本鉴别不出好坏,吃到嘴里才知。诚然,“霉大米”不像瘦肉精那样,让人食后即发生中毒,但其对人身体健康危害之大不容小觑。资料显示,发黄、发霉大米的淀粉、脂肪和蛋白质等已发生分解,所含维生素、无机盐也遭破坏,其中的黄曲霉素具有极强的致癌毒性,对肝脏损害非常大,而黄绿青霉可产生神经毒素,导致溶血性贫血等慢性中毒……可见,长期食用这种霉大米对人的身体健康的威胁是巨大的。
至于,假冒掺杂的大米何以泛滥?有从事大米经销的达人总结了三大原因:市场需求、暴利和监管缺失。第一个原因没什么好说的,人人都得吃饭,其市场需求的刚性,比丈母娘引发的购房需求的刚性更强大;而第二个原因———暴利也显而易见,劣质大米重新加工,再以品牌大米出售,差价带来的利润惊人,而暴利驱使之下,无良奸商见利忘义也早已见惯不怪的了———对不良奸商的违法犯罪行为当然要谴责、打击,以法律侍候之。然而,奸商之所以胆敢如此,其根本原因则在于第三个原因即监管缺失。其中至为关键者,是行政不作为,监管执法的失职或渎职。这几乎是每次食品安全事故中首先被“坐实”的罪状之一。
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多若牛毛,对食品安全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也不下十个,对应于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再到餐桌(入口)的各个环节。本应各负其责的监管部门,如果能“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话,把好各自的环节、关口,实际上已经可以杜绝相当部分的假冒掺杂等食品问题。但现实却往往是,“十个大盖帽管不了一头猪”,令人沮丧。可不是吗?市场上的大米近六成存在掺杂使假情况,甚至这已成了“公开的秘密”,但对此负有监管职责的所有部门却偏偏无动于衷、毫不察觉、无所作为,甚者是知情而不查。说好听一些,这是后知后觉,监管存在惰性,涉嫌失职、渎职;说难听点,这是占着茅坑不拉屎、尸位素餐!所以,市场上掺杂使假的霉大米泛滥成灾,首先是政府监管的耻辱。
不过可悲的是,像霉大米泛滥的事情,不独东莞有,也不独现在有,而食品安全问题也不限于大米,其它如奶粉、猪肉、鸡蛋等食品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能够太空漫步的民族,却做不好一包奶粉。这实在说不过去。故而国人食之难安,又何止是监管者的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