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发布信息,符合条件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海南省、陕西省西安市两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可持医保卡和身份证直接结算。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属于医疗保险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合作省份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目前两地定点医疗机构共87 家,其中海南省34家、陕西省西安市53 家。
在两地居住的新疆参保人员,只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在指定范围内选取5 家不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跨省份异地就医信息系统中确认相关信息后,即可享受结算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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