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二类疫苗“灰色”利益链
二类疫苗是属于自费疫苗并不像一类疫苗一样免费注射,因此二类疫苗的销售链产生了。对于二类疫苗,每个省份的政策不同,但多数还是以疾控系统为主要中转站,企业会把疫苗通过代理商销售给疾控部门,再分发到各级疾控系统,最终抵达接种点,但是这个传递过程中,每层的价格都不同,比如上一级疾控部门以每支20元采购的疫苗,会以60元的价格销售给下一级,而下一级单位会再以100多元价格卖给接种者。但是二类疫苗可以不走疾控系统,也可以买其他机构的疫苗,于是就出现了疫苗销售公司、代表等,窜货就会出现。同样的疫苗,他们只要30元一支,接种点当然要这支加价空间更大的疫苗。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地要求把控疫苗安全所涉及的环节,从生产的批签发到销售环节的资质认证,以及疫苗的追溯体系电子监管码,乃至于终端接种点的告知签字,暴露在利益之下的疫苗安全仍时时受到威胁。
作为高风险特殊药品管理的疫苗,目前在我国实行严格的批签发制度。从事疫苗生产和经营的企业,也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疫苗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各级疾控部门等接种单位,在政策壁垒内构成了疫苗产业的共同生态。
而自由定价的二类疫苗,顺理成章地成了这一产业内最大的生意。
一支二类疫苗正常的流通方式是生产厂家经销商省疾控市疾控县疾控接种点。这个过程中层层加价,空间巨大,即使疾控系统内流动也要加价。巨大的空间是疫苗贩子赚钱的基础。一翻几倍的利益空间,让二类疫苗养活了很多环节的人。
“在SARS之前,一般基层疾控体系基本没有政府支持,都是靠自己找饭吃,很多人都自己找买卖做,甚至卖煤球炉子。”一位卫生系统的人士表示。
正是长期这种自食其力的生存习惯,导致了倒卖低价近效期疫苗的出现,也造就了更大的利润空间。
“对于二类疫苗,每个省份的政策不同,但多数还是以疾控系统为主要中转站,企业会把疫苗通过代理商销售给疾控部门,再分发到各级疾控系统,最终抵达接种点,但是这个传递过程中,每层的价格都不同,比如上一级疾控部门以每支20元采购的疫苗,会以60元的价格销售给下一级,而下一级单位会再以100多元价格卖给接种者。但是二类疫苗可以不走疾控系统,也可以买其他机构的疫苗,于是就出现了疫苗销售公司、代表等,窜货就会出现。同样的疫苗,他们只要30元一支,接种点当然要这支加价空间更大的疫苗。”一位基层食药监部门的人士表示。
“每个企业对于二类疫苗都有自己的销售途径,有的企业拥有自己的销售队伍,有的企业是经过代理商模式进行销售,然后总代理商再往下继续分级。但是二类疫苗多数还是以销售到疾控部门为主,不针对医疗机构的接种点,因为配送比较麻烦。二类疫苗进入疾控部门之后,由疾控部门再往下分发。但是由于二类疫苗属于自愿接种,数量就很难控制,疫苗很容易出现近效期疫苗,一旦出现这样的疫苗,为了处理库存,无论是经销商还是疾控部门都会出现大甩卖的情况,这些甩卖的疫苗很多都流向了个人代理那里,然后再以比较低的价格进入接种点。”一位疫苗生产企业的人士表示。
“对于这些近效期的疫苗,如果没有资质的个人想买走,疾控部门或者疫苗经销商,他们都会帮个人搞定资质,找一个有资质的公司,挂牌、走货,谁也不知道那些近效期的疫苗去了哪里。因为近效期的疫苗都是低价处理,谁也不想坏在自己手上,更何况,又有需要低价疫苗的地方,就给这些窜货的个人带来了空间。”上述地方食药监体系人员说。
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
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冻干乙型脑炎灭活疫苗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细胞、汉逊酵母)
A群C群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
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水痘减活疫苗、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
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细菌溶解物
- 上一篇:疫苗最新消息:贵州锁定两名非法疫苗嫌疑人身份
- 下一篇:北京公布一二类疫苗完整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