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披露山东省济南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经营疫苗类产品案件,大量未经冷藏的疫苗类产品流入多个省份。该事件引起了市民广泛关注。20日,记者在湖北省食药监局官方网站上看到,当日其新闻宣传处发出“我省迅速开展非法经营疫苗处置排查工作”一文。
市疾控中心:问题疫苗未涉宜昌
近期,一则“数亿元疫苗未冷藏流入18省份”的消息在微信热传,20日“湖北省24人涉非法疫苗案”的消息更是引起宜昌市民的广泛关注。昨日上午,在省市卫生计生委及省市疾控中心在华润苏果超市外举办“12320卫生热线主题宣传日暨世界结核病日”活动中,宜昌市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山东查出的问题疫苗未涉及我市。
该负责人说,市疾控中心与涉事人员及公司没有关系,无任何业务往来。我市疾控中心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采购供应疫苗。同时,该中心所有疫苗存储运输严格按照《疫苗存储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执行,并且具备相关的存储运输设备,能有效保障疫苗质量。各接种单位也均按要求做好疫苗的冷藏,并定时开展温度监测,确保存储规范。所有疫苗均有批签文号,疫苗监督码。因此,在宜昌市内进行疫苗接种是安全有效的,请广大市民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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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山东省济南市公安机关近日破获的非法经营疫苗类产品案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8日责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立即查清疫苗等相关产品的来源和流向,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9日部署开展全省范围内的清查行动,并于20日下发通知,要求我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彻底查清山东省济南市非法经营疫苗涉案产品来源去向,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指出,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疫苗查处专案组,会同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调查,尽快核实涉案嫌疑人身份,及时查明疫苗非法购销情况。对属于上线的,要查明销售单位和人员以及销售的品种、批号、数量等;对属于下线的,要查明购进单位和人员以及购进的品种、批号、数量等。对医疗卫生机构购入、使用涉案疫苗以及相关人员涉案的线索,要及时通报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并配合查明最终销售去向及使用人员情况。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立即组织辖区内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凡与涉案嫌疑人员有过疫苗交易或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疫苗情形的,应在25日前主动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
另外,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案件查办中,发现涉案产品流向涉及其他省(区、市)的,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组织协查。对尚未使用的立即查扣;对已用于人体接种的,会同卫生计生部门迅速查清具体情况。对发现的非法经营案件,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从重查处。各地案件查处情况还要实行每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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