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4月25日,是计划免疫宣传日,也是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在这样一个倡导、宣传疫苗接种的日子,多个地方却爆出了令人忧心的消息:浙江省宁波市疾控中心发布统计数据,2016年3月18日~31日,该市儿童接种的针次数比2015年同期下降了近四分之一;江苏省扬州市疾控中心称,部分接种点疫苗接种率从98%下降到90%。经历了今年3月的问题疫苗事件后,公众对疫苗安全的信任感缺失已成为现实问题。
值得再次厘清的事实是,3月事件中牵涉到的问题疫苗属于二类疫苗,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与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的疫苗种类不同,而且,二者相关管理制度也存在差异。问题疫苗事件发生后,各地纷纷收紧了对二类疫苗接种工作的管理,问题疫苗生存的制度漏洞已得到相应弥补。公众没有必要因为二类疫苗出现问题,而产生对整个计划免疫工作的质疑,这就像过去发生“毒大米”这样令人愤怒的案件,但是人们没必要拒绝食用大米一样。
疫苗接种是一项科学性强、专业程度高的工作,普通公众并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问题疫苗事件曝出后,公众对疫苗接种一时产生恐慌情绪,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辨别疫苗真假、好坏的能力。但是,如果在专业力量持续发声做好解释工作的情况下,继续让疫苗恐慌情绪决定自己的选择,那就是一种非理性行为。何况,一类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中,国家为其安全和效度实施保障,从防止传染病暴发角度出发,接种疫苗被视为一种公民义务。
因为疫苗是针对潜在疾病威胁的保障,很容易让人产生松懈感。拒绝接种疫苗,短时间内似乎看不到什么后果,却好像埋下一颗定时炸弹。历史上,英国、日本都曾因曝出疫苗存在问题,导致家长拒绝为孩子接种相应疫苗,结果在若干年后导致了相应流行病的暴发。现在,很多历史上让人闻之色变的疾病之所以淡出视野,正是因为疫苗在默默地发挥作用,一旦疫苗的防线松懈,它们卷土重来的威力未可知。
凡是国家批准上市的疫苗,只要遵循相应的运输、保存、接种规范,其安全是可以保障的。我们要做的,是让这套系统监管更严格。国家政策也充分考虑到了接种者的权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对万一因异常反应引起的严重损害者,给予一次性补偿,属于一类疫苗引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费用由省级财政安排。我们要做的,是不断改进修正,让补偿机制更有效,更人性化。
毫不夸张地说,疫苗的发明改变了人类的文明史。如牛痘苗的诞生,攻破了当时盛行的疾病由神灵掌管的谬论,有力地推动了公民科学素养的培育。如今,除了个别几所顶尖的实验室,曾经几度对人类文明构成严重破坏的天花病毒已经在地球上绝迹。推广疫苗接种工作,就是人类利用自然界的特性改变自身命运的典型案例。值得强调的是,这种对自然的利用和改变是符合生态规律的。
我们显然不能倒退到没有疫苗、任由疾病横行的时代。问题疫苗事件的爆发,当然提醒有关方面要加强对疫苗接种工作的管理,在公众对接种心怀忐忑之时,加强监管、避免各种人为导致的不安全事件发生,是构建疫苗安全的重要一环。与此同时,公众也应该更多了解有关疫苗的各种知识,减少不必要的恐慌。当下,对疫苗知识的了解和对疫苗管理制度的敲打和监督,比武断地拒绝接种疫苗更具理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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