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第三季度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结果,其中药品抽验4702件,不合格75件;医疗器械抽验59件,不合格1件;药包材抽验85件,全部合格。
昨天通报的第三季度药品监督检查抽验不合格名单具体包括:
■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盐酸小檗碱片(0.1g、090902),含量测定不合格;
■江苏中兴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珍菊降压片(0.24g、100501),溶出度不合格;
■安徽三超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滴眼用利福平(10ml:5mg、100102),微生物限度不合格。
昨天同时通报的第三季度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抽验不合格名单还包括,扬州市华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吸痰管(12#硅胶、生产日期20100406),不合格项目是环氧乙烷。
(责任编辑:阿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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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下淤血不可除外。注意休息,减少活动,可予口服复方芦丁片改善血管通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