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捐器官老公夸她“开明”
温州正式启动器官移植捐献工作试点24天后,仅有4人成为率先的试水者。
退休干部谢先生,今年73岁。他说自己身体健康,已说服家人,要成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谢先生也是4个人当中说服了家属的唯一一位。
44岁的李先生是一个热心市民,献过血、捐献过骨髓。今年3月份,他的父亲过世,他才知道,早在10年前,父亲就决定捐出角膜。这事对他触动很大,所以此次得知可以捐献人体器官后,李先生第一时间报了名。
51岁的夏女士,泰顺人,在市区打工。她看到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试点启动后,很激动,带上身份证,转了好几次公交车,找到市红十字会报了名。夏女士说,自己日子过得不好也不坏,没做过坏事,就想能在身故后“做点好事”。她老公事后才得知此事,不仅没责备,反而夸她“思想开明”。
“人都有百年之后的那一天,器官有用还不如捐献出来,也算为社会做一点有意义的事。”四人中的沈小姐年纪最小,29岁。她说还没来得及说服父母,不过她觉得“他们应该会同意”。
“身体要完整入土”成拦路虎
“短短20天,我们已经接到近80个热心市民的认捐电话,不过,真正预登记的还只有上述4位。”温州市红十字会救灾救护处副处长胡育淼近日向记者透露。
器官捐献是大事,公民除自己有意愿外,还须征得家人的同意。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在和许多热心市民作此沟通后,绝大部分人都沮丧地挂掉电话。因为他们知道,要说服家人太难了。
“很多家人都提出反对,有的甚至问‘你脑子是不是进水了’”?角膜捐献志愿者李红(化名)告诉记者,她本人此次也有意捐献器官,但之前捐献角膜已遭亲人阻止,此次怕他们反应太大,没敢“造次”。
“人们的传统观念,是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在温州市遇到的最大阻力。”胡育淼表示,不仅在温州,全国其他试点城市也遇到相同问题,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伦理崇尚身体完整,死后入土为安。这种传统观念很长时间内将成为器官捐献的拦路虎。
到底有多少人愿意成为人体器官捐献者?记者在街头随机做了调查。
总共有30位各年龄段的市民接受了记者的口头调查,只有8位市民表示,在其身故后,愿意捐献出自己的器官,有22位坚决反对。在这22位持反对意见的市民中,很多人对该问题很忌讳,记者为此也没少费周折。
很多患者在苦苦等待器官供体
一边是传统观念的束缚,一边却是器官的奇缺。据统计,我国每年有150万的人需移植器官,但每年仅一万人能如愿,原因正是器官的缺乏。
“温州的情况也很严重,温州市很多患者都在苦苦等待器官供体。”温州市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移植中心主任杨亦荣告诉记者,不少患者是在苦苦等待中离开这个世界的,有时万般无奈,一些患者会发动网络求助,在全国范围内搜索;有些“硬撑”着的病人,好几年才能找到合适的供体。
“中国的肝脏等器官移植手术成功率已达到国际水平,但器官供体不足使手术严重受制。”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医学专家郑树森日前也感叹。
“从救死扶伤的角度讲,我们太需要器官捐献了。”杨亦荣表示,一名志愿者捐献出的器官,往往可以救活好几个人的生命,的确是“功德无量”。但遗憾的是,温州市别说脏、肾等脏器,眼角膜捐献者也很少。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手术时使用的角膜,很多都是来自外地,甚至来自国外。
浙江酝酿建立捐献者救助机制
器官捐献可以让生命继续发光发热,也许,我们真要改变一下传统观念,此次器官捐献工作正式试水就是一个契机。杨亦荣认为,也许人体器官捐献的道路还很漫长,但作为医生和大多数人们,还是希望看到传统观念慢慢开明、进步,毕竟器官捐献是过世之人能做的最大善事。
中国红十字会当前开展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器官捐献主要视捐献器官及组织的可用性而定。原则上,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
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3个条件。凡愿意捐献器官和遗体的个人,都可以在生前通过书面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如果没有登记的,在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书面形式捐献器官和遗体。
捐赠者死亡后,医生就会启动捐献程序,把捐献者尚能使用的器官,移植给临床急等移植器官救命的患者。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将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其原貌。
对于每一个愿意捐献器官和遗体的个人,浙江省有关部门正在酝酿一个器官捐献者的人道救助机制,通过财政补助、社会捐赠以及受益方定向捐赠等方式,筹集一笔基金,给予器官捐献者一点道义上的安慰。同时,为了表彰这些捐献者的高尚行为,浙江省还酝酿筹建一个纪念碑,缅怀他们。本报记者陈东升 本报通讯员王永胜